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 号),为进一步健全优化新时代富有陕西高等教育特色的学科专业体系,现将我校2023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新增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拟撤销专业。
二、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相关学院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国标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新增专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突出办学特色
各学院要深化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现有专业升级改造,培育交叉融合的新兴专业。以我校财经特色为背景,推进财经行业特色专业优化升级。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
(三)优先设置急需专业
支持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聚焦世界科学前沿、关键技术领域、中华优秀文化,紧扣关中协同创新走廊、陕北能源革命创新区、陕南绿色循环示范区建设,对接陕西省 24条制造业、7条文化旅游业、9 条现代农业重点产业链,在立足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的基础上,增设对解决国家“卡脖子”战略问题有重要支撑作用, 与陕西区域经济发展高度相关、人才紧缺、布点空白的专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必争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相关专业;优先支持设置《2023 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中的专业(见附件3)。
(四)从严控制省控专业
淘汰不适应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的专业,推动专业升级换代。专业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50%的专业、连续 3年就业去向落实率位于全省后30%的专业、在校生人数超过 8000 人的专业列为2023 年本科省控专业(名单见附件4),原则上不再增设。
(五)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
高校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规划文件一并附上)。
(六)主动调整专业存量
1. 对于停招不满 5 年或尚有在校生的专业,应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和撤销备案。 对于停招 5 年及以上的专业,应及时进行撤销备案。
2. 专业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 50%且本校专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此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在本校已无对应全日制本科专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应按撤销专业申报。
3. 可结合实际撤销本校2020-2022年就业率后5位的本科专业。
4. 高校要主动撤销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就业率过低的专业;支持高校主动调减学科支撑力弱、专业质量不高及不符合《国标》的专业。
5. 未获批学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原则上不予撤销;若确有需要,应提前做好学生分流、政策解读等工作。
三、其他工作
(一) “一校一案”抓好《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贯彻落实。
(二)试行专业预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专业设置定期研究、提前研究的工作机制,每年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对本校专业规划及具体设置进行专题研究。自2024 年度起通过教育部平台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不含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备案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或相近。我校计划于 2024 年度申报备案的新增专业,应于 9 月 1 日至 9 月 28 日在平台“预备案”专栏申报,并于 9 月 28 日前,将提交教育部系统的相关材料同步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申请设立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下同)以及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或变更开办专业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程序执行。其中,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按专业设置程序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提前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设置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在新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变更开办专业获批后,于当年或次年平台开放期间在“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通道补充备案。按程序获批延长招生有效期的合作办学专业,应及时更新招生有效期。
四、报送材料
(一)7月31日(星期一)前,将以下电子版发送至jwc@mail.xaufe.edu.cn,无需提交纸质版。
1.2023年度本科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部门签字盖章PDF版,同时报送word版);
2.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PDF版同时报送word版);
3. 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资产、实验室、图书等软硬件的办学基本条件,每个专业汇编成一个文件);
4.预备案相关材料及《2024 年度本科专业预备案汇总表》(见附件5,相关部门签字盖章PDF版,报送 word 版)
(二)报送要求。报送材料需完整及时,真实有效,内容详实,数据准确。
联系人:李老师 安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27
教务处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