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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

作者: 时间:2016-06-13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发展,通过对各个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学校研究决定将信息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列为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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