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由每三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年评选一次,以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2007年第三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以下简称名师奖)的评选表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名额
(一)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第一届、第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二)第三届陕西普通高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我院共分配两个参评名额。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推荐1人。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从事教学的参评教师须受聘教授职务,坚持讲授基础课;其他条件参照《第三届陕西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见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附件2)。
三、评选步骤与方法
(一)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二级学院(部)提出申请,申报材料由二级学院(部)统一报教务处。
(二)推荐参加第三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评选的候选人将在本届省级教学名师和前两届省级教学名师中产生(已获得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评)。对于已获得省级教学名师奖的在职教师,近年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者,学院可推荐参加第三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国家级教学名师申报表见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附件4)。
四、评审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一)各二级学院(部)请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1. 第三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汇总表(见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附件5);
2. 第三届陕西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推荐表(见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附件6,一式八份,含一份原件,第一、二届省级教学名师参评第三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也需填报此表);
3. 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电子版)(见陕教高[2007]17号文件附件8);
4. 候选人的15-30分钟讲课录像光盘一张(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录像内容须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二)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8日下午6:00以前,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2.联系人:毛维静
联系电话:82348577
教务处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