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规范本科学生学术行为,杜绝论文(设计)的抄袭现象,切实加强学术道德及学风建设,学校将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管理系统(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我校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原则
二、检测对象
按照各二级学院申请2016年学士学位学生人数50%的比例,对申请我校2016年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检测。
各二级学院参与查重检测的学生人数分配见附件1。
三、检测标准
文字复制比R≤25%的毕业论文(设计)为合格,可以参加论文答辩。对于文字复制比R>25%的毕业论文(设计),由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做出修改后复检或延期答辩等具体处理意见,并报送教务处。
四、检测工作时间安排
本次论文查重检测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具体负责本单位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与管理工作。教务处将统一安排相关操作培训,(培训时间:2016年5月6日9:30,培训地点:长安校区实验楼304教室)请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务必按时参加。
各二级学院必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完成本单位的查重检测工作,其检测结果作为答辩资格审查的依据。
五、操作流程方法
1.教务处为各二级学院分配一个子账号,指定教学秘书统一使用与管理,负责将待检测论文提交到“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系统,并下载和汇总检测结果。
2.检测结果提交二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出相应处理意见。学生或指导教师可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经各二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鉴定后进一步做出结论。
六、其他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学院教学秘书为具体负责人,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安排,做好毕业论文查重检测安排工作。
2.凡是在毕业论文(设计)检测工作中弄虚作假者,弄虚作假的单位及个人,一经查实,将按学校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3.各二级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结束后,向教务处提交本次论文查重检测的工作报告。
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设计)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希望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校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
附件1: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人数分配
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人数分配 |
学院 |
毕业生人数 |
查重检测人数 |
查重比率 |
信息学院 |
450 |
203 |
45% |
经济学院 |
1098 |
549 |
50% |
法学院 |
134 |
60 |
45% |
文学院 |
463 |
208 |
45% |
公管学院 |
423 |
190 |
45% |
商学院 |
1518 |
759 |
50% |
外语学院 |
118 |
53 |
45% |
管理学院 |
561 |
253 |
45% |
统计学院 |
470 |
212 |
45% |
总计 |
5235 |
24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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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