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6号)文件要求,教务处对我校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组织专家对相关专业自查材料进行了评审。
按照此项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13-2015年新设专业建设情况检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30日-2016年1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及时与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29-81556127
教务处
2016年9月30日
1.贸易经济专业自查报告
2.应用统计学专业自查报告
3.新闻学专业自查报告
4.城市管理专业中期检查报告
5.经济统计专业中期检查报告
6.秘书学专业中期检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