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6-11-07 点击数:
西财教发〔2016〕27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对《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学校学士学位评审委员会2016年10月10日审议,并于10月12日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新修订的《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学士学位管理规定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11月1日
抄送:校领导,档(2)。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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