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02-27 点击数:
西财教发﹝2017﹞8号
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成长空间,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满足社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西安财经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经2017年1月13日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
2017年1月23日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普通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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