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
关于2017年度校级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教材建设是一项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展示学校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标志性工作。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更多具有我校特色且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材建设立项管理暂行办法》(西财教字[2006]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7年度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 申报范围
1)限本科课程教材。学校重点支持专业必修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类课程教材,特别是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满足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与实践类教材;反映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成果,适应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或具有推广价值的教材。
2)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2015版本科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并在本科教学中使用过2轮次以上。
3)公共基础课及相关部门指定选用教材的课程教材不予立项。对于新专业的教材建设,学校鼓励其优先选用本领域高水平的教材或编写讲义,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正式教材立项。
2.限额
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1-2项教材建设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教材申报工作,在做好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基础上推荐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二、教材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应具有相应的学科范围和专业性,但又不同于专业教科书,不是专业教材的压缩或简化,应注意介绍相关学科的经典著作和论述;系列教材应主题明晰、结构合理,内容特色鲜明、版式相对统一。
1.新编教材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2.修订教材: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三、对申报人的要求
1.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近三年承担过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教学的教师。
2.鼓励本校教师与其他高水平院校教师合作编著教材。
四、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可由编者提出有意向合作的出版社,教务处最后统一审核确定出版社,并由主编、教务处和出版社签订三方协议。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立项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初稿,联系出版教材阶段提供样书。
4.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以及书稿等交至教务处教材科(长安校区行政楼A202室)。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jwc05@mail.xaufe.edu.cn,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81556129 联系人:毛老师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A202室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