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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初本科教学运行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2-25 点击数:

各有关部门:

为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有序开展,避免教学、学生管理及后勤服务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请各部门切实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与教学过程中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一)开课前检查

各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学运行需要。校领导、教务处、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后勤集团、二级学院 (教学部)等部门对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二)各部门职责

1.教务处

1)发放各教学区特殊教室(机房、语音室、多媒体教室)课程表至具体管理部门;

2)检查各教学区开课前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组织张贴长安校区、翠华西校区、雁塔校区教室课表;

4)协同各相关部门对各校区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

1)负责本学期相关实验实训课程的开课准备工作;

2)负责长安校区、雁塔校区和翠华西校区的机房、多媒体教室设备检修;

3)负责各校区机房卫生清洁。

3.后勤集团

1)负责各校区的教学楼铃声;

2)负责各校区教学楼教室、楼道、教师休息室、卫生间卫生清洁;

3)负责教室桌椅、粉笔、板擦等用具配备;

4)负责水电检修;

5)负责各校区教室标号维修;

6)负责各校区课余时间多媒体设备控制台清洁保障工作。

4.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1)负责发放教师任务书、课表,班级课表;

2)负责通知教师、学生准确上课地点;

3)负责将个别变动教学任务及时通知教师、学生;

4)负责本部门实验室、语音教室的设备检修以及卫生清洁;

5)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6)认真核查本学期所开课程的上课时间、地点、人员(任课教师和学生),确保正常开课。

二、教学检查工作

(一)第一周教学检查

1.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应成立第一周教学秩序检查小组,检查组成员包括二级学院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务秘书、学工办主任等。认真做好开学第一周的常规教学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教师教学要件和学生上课教材,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所在院(部)、系(学部、所)的教师、学生不走错校区、不走错教室,按时正点上课。教务处也将全面检查教学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 为保证开学初教学秩序的稳定,第一周原则上不办理调停课手续。特殊情况需要调停课的教师按照《西安财经学院调课、停课管理办法》【西财教发〔201624号】填写《西安财经学院教务系统调课申请单》第2周交所在二级学院(部),二级学院(部)教务管理人员于第2周周五统一提交至教务处教务科集中办理。

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于第一周周五(32日)下午1600前将经主管院长(主任)签名的《西安财经学院开学教学运行情况检查表》及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教务科。有关教学文件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教务科信箱:jwc05@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 81556125

(二)日常教学检查

1.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第二周开始进行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各二级学院(教学部)以教风、学风建设为目标成立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小组,成员应包括二级学院院长(主任)、教学副院长(副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务秘书、学工办主任、辅导员等,对日常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教师、学生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重点检查学生上课教材和课堂笔记,严格执行《西安财经学院本科课堂教学工作细则》【西财教发〔201413号】、《西安财经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西财教发〔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得以贯彻执行。

2.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教学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周期             

      

 

      地点

长安校区

翠华西校区

教学楼

雁塔校区

教学楼

1

教学楼

2

教学楼

实验楼

星期一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二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三

管理学院(上午)

统计学院(下午)

商学院  (上午)

经济学院(下午)

信息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四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外国语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星期五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注:(1) 请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教学区域进行检查;

               (2) 重点检查各个教学区域学生迟到、旷课人次较多的班级,统计上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


3. 教务处协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学生工作部等管理部门对各二级学院(教学部)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将予以全校通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8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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