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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7-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教材建设是一项体现学校人才培养理念,展示学校学术水平和教学研究成果的标志性工作。为充分发挥教材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教师编著具有我校特色且满足本科教学需要的高水平、高质量教材,根据《关于修订印发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西财教发[2017]36) 中教材建设的相关规定,现将 2018年度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限额

1. 申报范围

1)限本科课程教材。重点支持一流专业建设中专业课平台与实践教学平台课程建设需求,特别是适应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体现学科专业优势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立体化专业课教材;与专业课程有机融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满足教学需要的实验、实习与实践实训类教材等。

2)编写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应是学校本科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并在本科教学中使用过2轮次以上。

3)公共基础课及相关部门指定选用教材的课程教材不予立项。对于新专业的教材建设,学校鼓励优先选用本领域高水平的教材或编写讲义,待条件成熟后再申请正式教材立项。

2.限额

每个二级学院(部)限报1项教材建设项目。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本通知的要求,认真组织教材申报工作,根据本单位2018-2020年期间教材建设编写计划推荐2018年度校级教材建设项目。

二、教材编写要求

申报立项的教材必须是适用于我校本科教学需要而编写的主体教材,而非教学参考书,同时不包含教辅(习题、案例、试题库、工具书等)和翻译教材。教材应具有相应的学科范围和专业性,但又不同于专业教科书,不是专业教材的压缩或简化,应注意介绍相关学科的经典著作和论述;系列教材应主题明晰、结构合理,内容特色鲜明、版式相对统一。

1.新编教材应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相结合,能够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满足创新人才培养的需求,并能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

2.修订教材:对20151231日前已经公开出版的教材,质量较高、在教学中反映较好、根据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进行修订1/3以上内容的教材。

3.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1,教材立项后应于第二年6月前出版。

三、对申报人的要求

1.立项教材主编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教学和科研方面有一定成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近三年承担过所编写教材对应课程教学的教师。

2.鼓励本校教师与其他高水平院校教师合作编著教材。

四、立项教材的出版要求

出版单位应为本领域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可由编者提出有意向合作的出版社,教务处最后统一审核确定出版社,并由主编、教务处和出版社签订三方协议。

五、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1.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917日,过期不予受理。

2.各二级学院(部)负责人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对立项申请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

3.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立项申请书,申报时须提交教材初稿(或者完成初稿的三分之二以上)。

4.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办公室负责将申报材料汇总,将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的《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和《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以及教材初稿等交至教务处教材科(长安校区行政楼A202室)。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和附件2)发至jwc05@mail.xaufe.edu.cn,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9-81556129  

地址:长安校区行政楼A202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立项申报书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教材建设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

                                    2018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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