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我校本科生12月初进行补考工作的安排

作者: 时间:2018-10-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取消本科生毕业前清考制度,针对我校2015级、2016级和2017级本科生在校期间按照培养方案要求所修的课程不合格者,学校定于12月初(第14周至15周)进行一次补考,校级教考分离课程安排在第14周进行。

为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1.补考名单的核对。请各二级学院(部)在第9周(112日前)完成补考学生名单的核对工作。

2.考试时间、地点、监考等工作安排。各学院(部)应在第11周(1116日前)完成本学院(部)考试安排并上报教务处。

3.通知学生按时参加考试。由于本次考试后我校将取消毕业前清考,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工作。

4.考试的实施。考试原则上在第14周、15周内进行考试,考试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

5.阅卷和成绩的录入工作。此次考试结束后在,第16周(1221日前)完成阅卷工作,原则上要求集中统一阅卷。校级教考分离课程的阅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集中阅卷,院部级教考分离课程及其他课程的阅卷由各学院(部)具体安排,并在1214日前将阅卷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部)应在17周(1228日前)完成考试成绩上报并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处

20181025

西安财经大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