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2+2”大类教学改革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西财教字[2017]5号),现就我校2017级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安排如下:
一、分流原则
按大类招生的各学院应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统一思想,分工明确,做好专业介绍、考前动员、分流考试、学生稳定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分流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专业分流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成绩优先、合理配置教学资源”的原则。
二、工作安排
1. 第11周结束(5月3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各学院制定2017级专业分流细则,明确大类内各专业分流人数及班级设置计划,并将设置计划报教务处,经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第12周结束(5月10日)前,向学生公布本学院专业分流细则及相关专业要求等;组织学生填报《西安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附表1)。
3. 第15周结束(5月31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学院根据专业分流细则,确定学生专业分流名单,经学院工作小组审议通过后公示3天。同时,向教务处报送各专业分班数量及各班级学生人数(附表2)。
6. 第16周结束(6月7日)前,按大类招生的学院将专业分流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三、注意事项
对因转学、复学等学籍变动而安排到大类就读的非大类招生的学生,仍按其学籍变动前的专业进行分流。
四、附件
附表1:《西安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志愿表》
附表2: 2017级大类分流专业班级及学生人数统计表
教务处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