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对2017年批准的省级高等教育教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关于公布2017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高〔2017〕372号)批准设立的教改项目。
二、结题标准:
结项验收依照《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和《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结合各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审核研究成果要件的齐备性及其质量。
三、结题验收工作
1.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高【2013】42号)及 《关于开展“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7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对照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在确保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基础上,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将组织“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家验收会议(时间地点随后通知)。
结题验收评审程序如下:
(1)项目组汇报研究情况;
(2)专家组评阅有关项目结项材料;
(3)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4)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结项验收意见;
学校各项目组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所承担的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完善补充,并将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结项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四、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材料:
(1)结题验收报告。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复印件)、《项目任务书》(盖有省教育厅公章的原件)、《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一式两份。
(3)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19年9月6日(星期五)前将所有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A座105室),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ajxyjk@126.com。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81556127
教务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