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进行2019-2020学年第1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25 点击数:

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学运行管理要求规定,决定于本学期9周(1028-111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

1.检查授课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师课堂手册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和使用情况;教学进度、辅导答疑情况;多媒体教学情况;双语课、新开课、开新课等教学情况;

2.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如: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遵守调、停课规定等;

3.授课教师应加强课前、课后点名,杜绝学生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同时督促学生前排就坐听课,及时制止学生上课期间其他不良行为和现象,严格课堂管理;

4.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报告、实验考核记录、实验课教学秩序、效果以及实验室开放、设备利用率等情况。

(二)学生学习

1.与授课教师交流、互动情况;

2.学生学习纪律:上课迟到早退现象、课堂纪律状况。

(三)教学管理

1.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如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执行、课程安排、教学检查组织等方面制度执行情况;

2.教研活动开展情况(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等)。

二、检查方法

(一)教务处

1.教务处对各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工作进行全程检查,对本学期师生上下课情况、教师调停课和更换教师情况等教学秩序进行重点检查;

2.安排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活动。

(二)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根据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网上评教结果,组织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听课评价。

(三)各学院(部)

1.各学院(部)组织部门负责人、同行专家对本部门本学期上课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并将评价结果送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2.结合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听课、观摩教学、教师评学、学生主题班会、师生座谈会等活动实施常规教学检查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情况;

3.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第1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附件1);

4.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观摩教学、教学法研究等)执行情况;

5.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课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新进教师的教案编写和执行情况;

6.班级导师制执行情况。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教学区域进行巡视检查,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如下:

时间

地点

长安校区

翠华西校区

教学楼

雁塔校区教学楼

1号教学楼

2号教学楼

实验楼

星期一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法学院

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星期二

管理学院

商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法学院

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星期三

管理学院(上午)

统计学院(下午)

经济学院(上午)

马克思主义学院

(下午)

信息学院(上午)

商学院(下午)

文学院,法学院

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星期四

统计学院

经济学院

经济学院

文学院,法学院

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星期五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统计学院

文学院,法学院

公管学院,外国语学院

注:1.请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教学区域进行检查;

      2. 重点检查各个教学区域学生迟到、旷课人次较多的班级,统计上报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

      3.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全校各个教学区域全程督查。

(四)实验室管理处(实训中心)

1.对各学院(部)的实验教学管理、教师实验教学、学生实验学习等方面进行随机检查,深入了解学院实验设备、实验软件运行状况;

2.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看课,了解实验实训课教学效果;

3.检查多媒体设备使用损坏情况,落实专人及时维修,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后勤服务集团

1.负责教学楼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理讲台周围灰尘和垃圾;

2.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规范开/关工作,遇到设备故障问题,及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维修负责人,快速维修;

3.做好教师休息室清洁卫生和开水供应工作,为上课老师做好服务。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应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日常教学巡视安排,制订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后勤服务集团、国资处或信息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可在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提出目前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由教务处汇总后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总结反馈

1.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于111日下午5点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2.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将收集到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部)。

教务处

                                 20191025


西安财经大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