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9号)以及《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2号)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范围内本科专业
二.申报范围
1.新增本科专业。
2.调整专业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
3.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4.拟撤销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严格专业基本要求,科学设置专业。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新增专业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规划;
2.已纳入学校专业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有保障本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3.有相关专业或专业群为依托;
4.有旺盛的社会需求(拟设专业人才需求调研情况);
5.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须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7.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须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深化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专业结构。
1.优先设置急需专业。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申报需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经济社会新发展、科技和产业新变革、优先设置契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接新兴产业当前急需和行业产业发展需要,就业形势好、填补省内空白的急需专业(见附件1)和文理、理工、医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第二学士学位专业重点支持增设国家急需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应急技术与管理、电子信息、大数据、网络空间安全、集成电路、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养老护理、家政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专业。
2.从严增设省控专业。全省专业布点多、就业率低、在校人数多的专业已列为省控专业(见附件2),原则上不再增设。
3.调整专业存量。主动撤销连续五年不招生的专业、就业率连续五年低于全省平均就业率的专业,主动撤销不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发展定位的专业。
4.控制专业增量。在已对连续五年未招生的专业进行撤销的基础上,我校申报新增专业时必须同时按不低于1:1的数量申报撤销老旧专业、“同质化”专业。
5.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规划文件一并附上)。
四.申报数量
新增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依托现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申请。
五.网络申报
8月6日(星期日)前集中进行备案或审批申报。申请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加K表示),以及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申请设置以上两类专业外的其他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等均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设立或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含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以及在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或变更专业的,按照中外合作办学行政许可程序执行。其中,申请设置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按以上程序在“大厅”提前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申请中外合作办学;申请设置非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应在新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变更专业获批后,在“平台”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通道进行补充备案。
(二)严格对照附件2中所列省控专业名单,加大调整力度,对就业率低或已停招的专业应主动撤销。
七.材料报送
7月24日(星期六)前,请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mail.xaufe.edu.cn。
1.Word 格式电子版材料:2021年度本科专业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PDF 格式电子版材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附件4)。
3.PDF 格式电子版材料: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备案申请表(附件5)
4.PDF 格式电子版材料:相关支撑材料(汇编成一个文件)。
联系人:郭老师 电话:81556127
教务处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