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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9-06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管理的意见》(陕教〔2021〕128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学籍管理规定,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入校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是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确保招生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的关键环节。我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在学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学院要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学院院长担任工作组组长,落实工作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制定复查工作方案,逐项落实入学资格复查的各项要求。

二、复查对象

复查对象为2021级本科新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录取学生)。

三、资格复查要求

1.对新生录取身份进行核查。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居民身份证、新生纸质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录取分班名册逐一比对核查;第二学士学位等有前置学历的新生须对毕业院校毕业证、学位证进行原件审查。

2.核查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和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批次录取的考生档案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考生档案中,检查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与考生本人信息是否相符。

3.认真按照学生档案中的照片、招生办提供的考生录取照片与学生本人进行“人像比对”,杜绝弄虚作假、企图冒名顶替入学的现象发生。

4.建立新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经过认真复查,核对无误的已报到新生,要将《录取通知书》、《准考证》、《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学生当前信息表》放入新生纸质档案。《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格检查表》、《学生当前信息表》如有缺失的,要统计新生姓名、考生号、录取专业、生源地四项信息,及时到招生办公室打印补齐。

5.对特殊类型招生的新生的专业技能进行复核。

文学院组织对艺术类专业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20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招生科存档。

体育教学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新生进行专业水平复测,并于10月20日前将复测成绩表、复测结论报告以书面形式交教务处招生科存档。

6.对于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可疑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教务处,由学校组织纪检监察、学工、教务等部门开展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请各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附表1)和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样式见附件2)报教务处招生科。

附表1: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新生入校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报告样式


教务处

2021年9月6日

  • 附件【附件1-2.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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