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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29 点击数:

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激励作用,我校决定提前开展省级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要求

成果应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低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奖项设置

陕西省2021年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拟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3个等级。

、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校组织评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

二)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填写并提交《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同时提交教学成果报告。

、申报材料

(一)申报报送要求如下:

1.《西安财经大学2021省级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1,电子版为PDF格式)。

2.《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见附件2)及教学成果报告(电子版为PDF格式)。

3.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其他支撑材料(电子版为PDF格式)。

以上材料均只提交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和地点

2021823日,将汇总表,申请书以及教学成果报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c@mail.xaufe.edu.cn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27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2021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2.陕西省本科(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西安财经大学

              2021年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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