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课程,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23〕22号),现将2025年微专业教学及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微专业教学工作
(一)报名范围
学校一至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无挂科,学有余力,无欠学费且符合开设微专业修读要求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微专业课程学习。
(二)微专业开设目录
微专业实行成本收费制,学生按100元/学分的标准缴纳学分修读费。全部学费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原则上中途退出不予退费。若有重修,按照重修课程相应学分缴纳该课程重修费用。微专业具体开设目录如下:
2025年微专业开设目录
序号 |
专业名称 |
所属部门 |
联系方式 |
1 |
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 |
商学院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58 |
2 |
数据科学与统计分析 |
统计学院 |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78 |
3 |
数据管理与智能应用 |
管理学院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58 |
4 |
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 |
数学学院 |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912 |
5 |
公务员能力与治理现代化 |
公管学院 |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877 |
6 |
智财协同创新与应用 |
信息学院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18 |
7 |
企业合规 |
法学院 |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677 |
8 |
数字影像制作 |
文学院 |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822 |
9 |
短视频制作 |
学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各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招生要求自行开展报名、审核及录取工作,并将汇总确认表(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备案。
(三)教学安排
微专业课程原则上进行单独授课,课程安排在周末或晚上,具备条件的课程鼓励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微专业课程结课后,学生须参加课程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已开课的微专业班级按照原教学计划进行授课,各学院3月份须启动新一轮微专业宣传及招生工作,并根据招生情况开班授课。开课时间及授课任务由开设学院自行合理安排。
二、新增微专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
1.微专业可依托学院现有本科专业进行设计与建设,名称可使用专业目录中的名称,也可自行设计。
2.微专业需紧扣“数智赋能”理念,主要围绕满足学生跨专业学习需求,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等方面进行微专业主题设计。
3.微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基于现有专业或特定行业、领域,围绕前沿与核心概念和技能,构建课程体系,开设6-8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应该覆盖专业核心课程。
4.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设计微专业,鼓励联合校内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参与微专业开发与建设。
(二)材料报送
1.拟申报微专业的学院,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填报《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申报表》(见附件3)
2.报送《微专业(介绍模板)》(见附件4)
请于4月15日前提交以上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长安校区1教108B)。
三、相关要求
1.微专业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
2.各微专业开设学院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教学安排、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持续改进、结业审核等管理工作。
3.微专业申报需提供培养方案、微专业介绍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127
邮箱:jwc@mail.xaufe.edu.cn
教务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