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19—2022聘期普通管理岗岗位聘用实施方案-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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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19—2022聘期普通管理岗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4-29 11:56 点击次数: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西财大校发〔20197号)、《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和《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教学质量评估中心2019—2022聘期普通管理岗岗位聘用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具体方案

普通管理岗:教学质量评估办公室管理岗1位(双聘:副研究员岗位1位。其中副研究员岗位设2个等级,即六级和七级;根据受聘者的条件最终确定具体聘用等级。

二、岗位职责

本岗位为双聘岗位,受聘者必须同时履行管理岗岗位职责和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一)管理岗岗位职责

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教学质量评估办的日常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校内评估工作。

3.做好评估资料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工作。

4.负责校外评估专家的联系工作。

5.负责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的档案保管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刊管理、资料管理等相关工作。

7.从事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方面的研究。

8.完成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研究员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按《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副高级岗位职责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聘用条件

本岗位为双聘岗位,受聘者必须同时满足管理岗岗位聘用条件和副研究员岗位聘用条件。

(一)管理岗岗位聘用条件

按《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管理岗位聘用条件、岗位职责》中的聘用条件执行。

(二)副研究员岗位聘用条件

按《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副高级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四、聘用目标任务

本岗位为双聘岗位,受聘者必须同时完成管理岗岗位聘用目标任务和副研究员岗位聘用目标任务。

(一)管理岗岗位聘用目标任务

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具体职责,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二)副研究员岗位聘用目标任务

按《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中副高级岗位聘期目标执行。

五、绩效工资分配细则、岗位聘用协议及岗位聘用程序

本岗位为双聘岗位,其绩效工资分配细则、岗位聘用协议及岗位聘用程序等都按照《关于开展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西财大校发〔2019〕7号)、《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13号)、《西安财经大学2019—2022聘期岗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西财大党发[2019]4号)和学校具体安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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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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