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评发〔2016〕10号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经2016年11月23日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12月8日院长办公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12月14日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
为促进我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07]7号)等文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
本科专业评估要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专业评估,进一步牢固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特色和水平。
二、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导向性原则。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标尺,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衡量和评价各专业的教学水平和培养效果。
(二)把专业评估与教育部审核评估、校内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学生评教、校内教学评估以及教学督导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和管理部门现有资料开展评估,简化评估程序,缩短评估时间,减少教学单位负担。
(三)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以定量分析为主,以定性判断为辅,合理设置指标和评估方法,合理设置不同学科专业评价标准,避免数据和材料失真。
(四)坚持常态化原则。注重评估的连续性,可比性。
三、本科专业评估的对象和内容
专业评估的对象为我校普通高等教育设置并招生的本科专业。专业评估主要考察我校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师资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改革与教学成果、学生发展、教学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内容,详见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察时限为评估前四个学年。
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参与评估,评估分值和评估意见仅作参考,不参与排序和评比。
四、专业评估的周期
专业评估每四年开展一次,评估考察一般于下半年开展。考察结束后开展为期一年的整改工作。
五、专业评估的组织实施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制定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具体办法,聘任评估专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考察工作。评估专家一般应具有专业教学管理经验,副高职称以上。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整改检查工作。
专业评估采取专业自查、综合报告、调阅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等方式。
二级学院负责其开设的本科专业自评自建和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专家开展评估考察工作。
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图书馆、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应提供和核实本科专业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六、专业评估的结论及使用
专业评估结果包括评估分值和评估报告,供学校领导、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教学部)决策参考。评估项目分值100分。
受评专业对评估结论有异议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申诉,由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调查核实后,提出仲裁意见。
七、本方案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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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业定位与课程体系(17)
| 1.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5)
| 1.1.1专业定位与培养目标及其确定依据(3)
| 定性评价。根据学校服务面向、区域特点、办学历史等准确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清晰,调整和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有程序、有依据。制定有切实可行的专业建设计划,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地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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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专业建设计划与执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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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课程体系(8)
| 1.2.1课程体系与培养目标符合度(3)
| 定性评价。课程体系结构比较合理,学分学时分配比较科学,课程设置能支撑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达成。列举专业核心课程并提供课程简介,与培养目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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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核心课程及其特色(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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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优质课程(含实验课)建设情况(2)
| 定性评价。列举专业建设的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慕课以及采取网络教学平台、虚拟仿真实验平台进行教学等情况,并介绍应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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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实践教学(4)
| 1.3.1实践教学体系与占比(2)
| 定性评价。专业构建有科学合理的实践教学体系,配置有充足的教学环节和学时学分,与人才培养定位与目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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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2)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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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16)
| 2.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13)
| 2.1.1专业生师比(3)
| 定量评价。
|
2.1.2教师获本专业相关学位比例(1)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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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高级技术职务教师比例(1)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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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近四年本专业高级职称教师为本专业本科生授课比例(2)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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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5具有行业经历专任教师比例(2)
| 具有行业经历教师指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①曾在相关行业工作;②曾接受相关行业培训;③曾与相关行业合作开展过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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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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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队伍
(16)
| 2.1专业师资基本情况(13)
| 2.1.6近一年教师进修培训情况(2)
| 定量评价。教师参加进修培训的人时(人天),培训经费。
|
2.1.8专业带头人情况(2)
| 定性评价。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能够切实带领专业教师开展建设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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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教师专业水平(3)
| 2.2.1近四年教师发表学术论文和他引次数人均数(1)
| 定量评价。
|
2.2.2近四年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情况(1)
| 定量评价。
|
3.2.3近四年教师主持科研课题情况(1)
| 定量评价。
|
3.教学资源(19)
| 3.1教学经费(8)
| 3.1.1近四年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生均实习经费、实践教学经费情况(5)
| 定量评价。
|
3.1.2按二级教学单位计算的生均教学经费(3)
| 定量评价。
|
3.2实验实践条件(8)
| 3.2.1现有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2)
| 定量评价。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指单价800元以上设备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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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近四年新增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含软件)生均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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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数量及各基地近四年实习学生数占学生总数的比例(2)
| 定量评价。校外实习实践基地指有协议的实习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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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实验实训教学软件建设情况(3)
| 定性评价。
|
3.3图书资料(3)
| 3.4.1现有生均专业纸质图书资料册数(1)
| 定量评价。
|
3.4.2现有专业电子图书资料源的个数(1)
| 定量评价。
|
3.4.3近四年新购本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料(1)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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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建设与教学成果
(15)
| 4.1教学研究与建设(7)
| 4.1.1教学内容、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情况(3)
| 定性评价。列举3门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改革案例。
|
4.1.2近四年教研室活动情况(2)
| 定性评价。
|
4.1.3近四年教师主持校级以上(含)教研项目(1)
| 定量评价。
|
4.1.4近四年教师发表教研论文人均数(1)
| 定量评价。以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教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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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主要观测点
| 指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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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建设与教学成果
(15)
| 4.2教学成果(8)
| 4.2.1历年省级以上(含)教学成果奖(4)
| 定量评价。该专业教师参与完成的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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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近四年教师省级以上教学获奖情况(2)
| 定量评价。本专业教师获得的省级以上教学竞赛、多媒体课件大赛等教学类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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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近四年教师主持编写规划教材情况(2)
| 定量评价。本专业教师主编的国家级和省级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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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教学质量保障(15)
| 5.1.1质量保障制度与机制(5)
| 5.1.1质量保障的组织与人员职责(2)
| 定性评价。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标准(或规范),与培养目标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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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教学督导工作情况(3)
| 定性评价。专业必须有明确、公开的毕业要求,毕业要求应能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专业定期对学生的毕业要求达成度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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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教学质量改进(10)
| 5.2.1近四年试卷评估情况(2)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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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近四年毕业论文(设计)评估情况(2)
| 定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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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近四年教学意见收集及解决情况(3)
| 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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