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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9 11:12 点击次数:


西财大评发201911





校属各部门: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办法》经2019年11月6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西安财经大学

                             2019年11月14日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教学评价制度,加强学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原则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学院自评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评价对象

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与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第四条 评价时间

学校每学年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一次,评价对象为上学年各本科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时间一般安排年的第一学期进行。

第五条 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工作由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工作专家组,专家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以及学校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担任。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需要聘请校外专家参与评价。

(二)学院评价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学部)主任、有关专业的教师等五到七人组成,负责本学院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 评价方式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采取学院自评、校内评价与校外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学院自评

各学院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参照本办法,对上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全面的自评并提交《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单位)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以专业为单位)

(二)校内评价

教学质量评价中心从各学院抽取一定数量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并组织校内本科教学督导进行专项评价评价时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数量一般不低于该专业本评价周期应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量的10%。校内评价可采取实地考察、查看资料等方式。

校内评价内容分两个部分:一是对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工作质量进行综合评价,二是对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各学院应提交下列材料备查: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以学院为单位)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查与质量分析报告》(以专业为单位)。

2.管理过程材料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本届及上一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指南、选题情况统计与分析,指导老师一览表,中期检查工作安排、检查结果及整改与分析材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分标准,答辩安排及过程相关材料,成绩汇总表等7份材料。上述材料要求以专业为单位,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袋提交。

3.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

文本材料应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表、指导教师评审表、评阅教师评审表、成绩评定表、答辩记录表,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其中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应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等材料。

(三)校外评价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从每个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及有关材料,聘请校外专家进行评价。

第七条评价内容、指标体系与评价方法

毕业论文(设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论文(设计)质量、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

《西安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共有4个一级指标和17个二级指标。每个二级指标的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评价指标体系中给出标准A、标准C,介于A、C级之间为B级,低于C级为D级。各二级指标分值之和最终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

最终评价得分的计算方法为各评价主体给出分值的加权平均值。具体权重为:校内教学督导评价分数占40%,校外专家评价分数占30%,专家组组长评价分数占10%,管理人员评价分数占20%。

第八条 评价结论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最终评价结果分为五等级。等级的确定:总分≥90为优秀;80≤总分<90为良好;70≤总分<80为中等;60≤总分<70为合格;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根据学院自评、校内评价及校外评价给出最终的评价等级结论和评价意见。

第九条 评价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向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及学院反馈评价结果及校内外专家的反馈意见,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条 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将向其所在的学院出书面整改意见,并限期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价方案(试行)》(西财院评字[2008]9号)同时废止。


附件: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价指标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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