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西财大评发[2019]9号)(以下简称全要素评价办法)、《<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补充规定》(西财大评发[2022]1号),现就报送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结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案、讲义、课件、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的质量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具体评价结果(一式两份)分别于报送教务处。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前。评价结果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二.教师参与教学业务活动的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教师发展中心于2022年11月5日前将2021-2022学年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等的原始记录(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教学部)。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评价结果(一式两份)报送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2日前,地点为行政楼B401。评价结果经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三.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报送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为2022年11月16日前,报送地点行政楼B530,电话:81556626。
四.请各学院(教学部)严格按照全要素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标准完成2021-2022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工作。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教务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