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依据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的通知(西财大评发[2023]5号)(以下简称全要素评价办法),现就报送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结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案、讲义、课件、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的质量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具体评价结果(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前。评价结果经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二、教师参与教学业务活动的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2022-2023学年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等的原始记录(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教学部)。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评价结果(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年11月24日前,地点为行政楼B401。评价结果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三、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前,报送地点一号教学楼113室,电话:81556625。
四、请各学院(教学部)严格按照全要素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标准完成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工作。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