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结果的通知-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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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1 16:53 点击次数:




各学院(教学部):

依据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的通知(西财大评发[2023]5号)(以下简称全要素评价办法),现就报送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结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教案、讲义、课件、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的质量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具体评价结果(一式两份)分别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11月17日前。评价结果经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教师参与教学业务活动的评价结果(百分制计分)。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202311月10日前将2022-2023学年教师参与学校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等的原始记录(结果)反馈至各学院(教学部)。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评价结果(一式两份)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11月24日前,地点为行政楼B401。评价结果经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用于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具体评价。

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各学院(教学部)将所属教师的全要素评价结果(评价等级)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报送时间为2023128日前,报送地点一号教学楼113室,电话:81556625

请各学院(教学部)严格按照全要素评价办法的具体要求、程序和标准完成2022-2023学年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工作。



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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