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相关部门:
为建设一支适应教学督导工作新形势的校级本科教学督导队伍,进一步提高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学校决定选聘本科教学督导专家,成立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推荐本科教学督导专家人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一)结构性原则。各学院(部)根据本学院(部)专业和课程现状推荐校级本科教学督导专家。
(二)连续性原则。为确保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的连续性,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具有督导工作经验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推荐的人选须符合《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中的本科教学督导专家聘任条件。
三、名额分配
经济学院:6名
管理学院:5名
商学院:5名
统计学院:5名(含高等数学课督导1名)
信息学院:4名
法学院:1名
文学院:6名
公共管理学院:2名
外国语学院:2名(含大学英语课督导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
体育教学部:1名
实验实训教学管理中心:1名
离退处:1名
已退休的教师,可将《西安财经学院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直接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与离退处联合推荐。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原则、条件及名额分配推荐督导专家人选,并于2019年6月3日前将《西安财经学院校内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及《西安财经大学第七届本科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督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pjb@mail.xaufe.edu.cn。联系人:秦鹏,联系电话:81556625,办公室地址:行政楼B座532房间。
附件1: 西安财经大学第七届校级本科教学督导申请表.doc
附件2: 西安财经大学第七届本科教学督导推荐汇总表.xlsx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