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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林劲豪等146名学生作留级处理的决定

作者: 时间:2017-11-22 点击数:

西财教发〔201745

校属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2016-2017学年林劲豪等146名学生学业成绩达到留级条件,经二级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决定对林劲豪等146名学生作留级处理。

    具体名单见附件

西安财经学院

2017年1122

留级学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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