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16〕14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财教字[2005]28号)第七章第二十三条第1款、第3款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由学生本人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查,教务处审核,报主管院长批准,同意王心美等6名学生休学。
1、王心美,女,信管1402班,学号1402100207,因个人原因休学,休学期限自2015年9月起至2016年8月;
2、张鹏,男,英语1404班,学号1408200422,因病休学,休学期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
3、梁海栗,男,物流1301班,学号1302310134,因病休学,休学期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
4、迪丽胡玛尔·艾比布拉,女,会计1505班,学号1506040506,因病休学,休学期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
5、鲍雅萌,女,财管1511班,学号1506211126,因病休学,休学期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
6、云翔,男,经济1403班,学号1401010346,因病休学,休学期限自2016年3月起至2017年2月。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