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填写《西安财经学院调、停课申请单》(可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一式三联(填写过程中应注明调课原因)
注意事项:1.除突发疾病及特殊情况外,一般应提前3天以上办理相关手续;
2.落实好调课方式;
3.因突发事件教师本人不能履行手续者,由教师所在学院(部)协助办理;
4.因参加重大学术或行业会议需调停课时应附会议通知;
5.因公出差需调停课时应有相关证明;因病调停课时应附医院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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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二级学院(教学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审批
注意事项:1.一次调(停)课在5学时以内,由教师所在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
2.一次调(停)课在6学时以上(含6学时),经教师所在学院(部)主管教学院长 (主任)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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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教务处教务科:1.审核调、停课信息,协调资源 ;
2.更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授课任务信息;
3.调、停课申请单第一联留存教务处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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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批准后调、停课申请单递送
1.若不涉及教室变动,申请教师将调、停课申请单分别送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学生所属二级学院;
2.若涉及教室变动,申请教师首先将调、停课申请单出示给相应教学楼管理员传递变动教室信息,然后将调课通知单分别送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学生所属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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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所属二级学院:
教务员通知学生变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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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所属二级学院(部):
保留调停课申请单做为当学期教师工作量结算变动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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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课信息反馈:待补课完成后申请调、停课教师督促班级学习委员到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确认补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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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流程制定依据西财院教字[2006]13号文件《西安财经学院调课、停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