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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季学期本科学生教材款核对与收缴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7 点击数:

各学院:

现将2023季学期本科学生教材款核对与收缴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材款核对

 (一)核对时间:317323

 (二)核对要求:请各班负责人下载附件《2023季学期本科学生教材款对账单》,认真核对“班级实际教材款”是否与本班发书单上金额一致(因实际发放教材与预订教材会有出入,请以领书时的发书单信息为准),如有疑问,请323日前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长安校区一教108A 查询。

  二、教材款收缴

  (一)缴款地点、时间

学院

缴款地点

缴款时间

1

经济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3月24日(星期五)

      8:30—17:00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统计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3

商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4

管理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5

信息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6

法学院

翠华西校区

教学楼大厅

7

文学院

8

公共管理学院

雁塔校区

教学楼大厅

9

外国语学院

10

数学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11

国际合作学院

长安校区 1号教学楼北门口


 

(二)缴费标准

1.“两课”教材(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时事报告大学生版”教材无折扣;

2. 其它课程教材统一按照公开招标折扣计算。

(三)缴款方式与要求

1. 以班级为单位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

2. 转账备注按下列格式填写:班级—缴款人

  (如:会计2001—张三)

3. 转账完成后,请保留支付成功的页面截图以备查。

(四注意事项

各班负责人应在323日前根据《2023季学期本科学生教材款对账单》上“班级实际教材 款”收齐本班教材费,324日按照交款现场指定二维码进行支付;各班务必准时缴纳,逾期书店将按天收取滞纳金。

 

 

 

                   教务处

                    2023317

 

附件:2023季学期本科学生教材款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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