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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1 点击数:

各有关项目组

根据《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校决定对 2021 年批准的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1 年度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结果的通知》(陕教高〔20211184 号)批准立项的教改项目。

(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19 年度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陕教高办〔202113 号)中验收结果为“延期”的教改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学习《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陕教〔2019266)及 《关于开展“陕西本科和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1 年度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项目《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对照检查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在确保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基础上,提交相关材料。教务处组织“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家验收会议(时间地点随后通知)

结题验收评审程序如下:

1)项目组汇报研究情况;

2)专家组评阅有关项目结项材料;

3)专家组可根据需要提出质疑;

4)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结项验收意见;

学校各项目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所承担的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材料进行完善补充,并将达到结项标准的项目结项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二)我校以公文形式向省教育厅提出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审核验收申请,并组织专家采取集中答辩方式对重点及重点攻关项目验收进行审议。原则上由项目主持人汇报(联合申报的项目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人汇报);每个项目汇报 7 分钟(PPT汇报),专家质询 3 分钟。

(三)省教育厅研究确定结题验收结论并发文公布。

三、结题验收结论

结题验收结论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3 个等次。优秀和合 格等次的教改项目,省教育厅统一颁发《陕西省教育厅高等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证书》。不合格和未完成研究任务的教改项目,项目组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工作,同时该项目主持人在本项目完成前不得申报新的教改项目。确需延期的,请按相关规定办理。如长期不能完成该项目研究工作,省教育厅将限制我校申报新的教改项目。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验收的项目组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结题验收报告。填写《陕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二)支撑材料。包括《立项申报书》《项目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研究总结报告、成果附件及其他可以说明研究成果的有关材料。

以上填报表格格式参见《管理办法》附件,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项目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组织本项目组省级教改项目结题工作。对达不到结题要求和完成质量较差的项目,应责成项目组及时完善,确保项目研究质量。  

(二)请各项目组于 2023 818日(星期五)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PDF发送至指定邮箱:jwc@mail.xauf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9-81556127

 

 

 

教务处

2023 7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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