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25 点击数:

各学院(部)及有关部门:

为确保本学期中期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西安财经大学教学检查制度》要求,将于本学期第9周(1030-113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的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教师教学

1.检查授课教师教学大纲、教案、教师课堂手册等基本教学文件的编写和使用情况。

2.教师执行教学规章制度情况。如:是否按时上、下课;是否遵守调、停课规定等。

3.授课教师应加强课前、课后点名,杜绝学生迟到、旷课、早退现象;同时督促学生前排就坐听课,及时制止学生上课期间其他不良行为和现象,严格课堂管理。

4.实验(实训)课程的教学情况。如实验(实训)课程教学大纲、实验(实训)课程教学秩序、实验(实训)课程教学效果及设备利用率等情况。

(二)学生学习

1.与授课教师交流、互动情况。

2.学生课堂纪律状况。如:上课迟到早退、后排入座、玩手机或吃零食现象。

二、各部门职责

(一)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1.对各学院(部)的教学管理、教学运行秩序、教师调停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根据2022-2023学年第2学期网上评教结果,组织督导组对全校教师进行听课评价。

3.安排本学期期中领导干部听课活动(见附件1)。

1请各学院(部)负责人提前联系校领导确认开学第九周的听课时间与地点

2每位校领导在每个联系学院(部)听课1学时

3)听课完成后,教务处教务科统一回收听课记录表。

(二)各学院(部)

1.各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本学期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师生上下课等工作进行检查。

2.各学院(部)组织部门负责人、同行专家对本部门本学期上课教师进行全覆盖听课,并将评价结果送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备案。

3.结合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听课、观摩教学、教师评学、学生主题班会、师生座谈会等活动实施常规教学检查深入了解本单位教学情况。

4.对本学期任课教师教案、课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新进教师的教案编写和执行情况。

5.班级导师制执行情况。

6.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活动。

7.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在指定教学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具体区域划分如下:

时间

地点

长安校区

翠华西校区

雁塔校区

1

教学楼

2

教学楼

3

教学楼

实验楼

1030

管理学院

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合作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1031

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商学院

国际合作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111

管理学院

统计学院

数学学院

商学院

经济学院

国际合作学院

信息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112

统计学院

数学学院

经济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国际合作学院

马克思

主义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113

统计学院

数学学院

经济学院

国际合作学院

马克思

主义学院

文学院

法学院

外国语学院

注:(1)请各学院(部)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负责人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教学区域进行检查;

2)重点检查各个教学区域学生迟到、旷课人次较多的班级,统计上报教务处和党委学生工作部。

(四)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实训中心)

1.对各学院(部)的实验教学管理、教师实验教学、学生实验学习等方面进行随机检查,深入了解学院实验设备、实验软件运行状况。

2.安排专职人员进行看课,了解实验实训课教学效果。

3.检查多媒体设备使用损坏情况,落实专人及时维修,确保正常教学秩序。

(五)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1.负责教学楼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清理讲台周围灰尘和垃圾。

2.做好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规范开/关工作,遇到设备故障问题,及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维修负责人,快速维修。

3.做好教师休息室清洁卫生和开水供应工作,为授课教师做好服务工作。

三、检查要求

1.各学院(部)应根据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日常教学巡视安排,制订教学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落实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2.对于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需要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国有资产管理处或信息中心等部门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沟通解决;需要学校解决的问题,可在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中提出目前教学工作中存在问题、解决的措施与建议,由教务处汇总后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四、总结反馈

1.各学院(部)根据检查情况撰写本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附件2),加盖本单位公章116日交至教务处教务科(一教109C),同时上交电子版。

2.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分析,将收集到的教师教学、学生学习和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学院(部)。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用)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数据汇总表

教务处

               20231025

西安财经大学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