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现就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实行校级、院级教考分离课程考试的课程所属学院(教学部)应将主考、试卷使用班级及试卷(题)库建设小组、阅卷小组的具体安排于第13周结束前(即2023年11月30日前)书面报考务与学籍管理科。
2.其他课程的考核方式由课程组或任课教师申请,系(教研室)审核,课程所属学院(部)审批(考核方式不局限于闭卷笔试,可以根据课程的性质以及课程考核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不同要求采取课程论文、大作业、开卷、口试、上机等多种形式的考核方式);所有课程的命题交题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前。
3.考试试题、成绩登记表、评阅试卷分析报告等材料由各课程所属学院(教学部)负责核查。校级、院级教考分离课程试题由各学院试题库建设小组审核,各学院(教学部)考前应严把试题质量关,应对试题的题量、难易程度等加强审核。校级、院级教考分离课程试题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库建设按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其他课程考试随机抽取三套试题中的一套进行考试,避免全部采用同一套试题的情况发生。
4.2022、2023级考试试题、试题审批表、评阅试卷分析报告必须符合2022版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考核评分标准一定要符合教学大纲要求。
5.加强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管理,建立完善的试题登记和保密责任制度。教务处主管考务副处长和考务与学籍管理科科长为校级教考分离课程试卷保密负责人。各学院(部)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和教务办主任为院级教考分离及其它课程试卷保密负责人,严禁助管学生接触试卷。教学管理人员、命题教师要妥善保管好有关试题的相关资料,严禁通过网络传输。杜绝试卷交接、印刷、保管等过程中泄密事件的发生。
教务处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