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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微专业、辅修专业开办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5 点击数:


为深入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复合型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和多样化需求,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本专业的同时,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修读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23〕22号),现开展2024年微专业、辅修专业相关开办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招生范围

一至三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主修专业学习成绩无挂科,学有余力,无欠学费且符合开设微专业、辅修专业修读要求的学生。

二、招生安排

(一)招生计划

2024年微专业招生目录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部门

联系方式

1

数字化人力资源管理

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58

2

数据科学与统计分析

统计学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78

3

数据管理与智能应用

管理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58

4

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

数学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912

5

公务员能力与治理现代化

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877

6

智财协同创新与应用

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18

7

企业合规

法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677

8

数字影像制作

文学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822

9

短视频制作

2024年辅修专业招生目录

序号

专业名称

所属部门

联系方式

1

金融学

经济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07

2

财政学

3

经济学

4

统计学

统计学院

联系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78

5

财务管理

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58

6

会计学

7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管理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258

8

软件工程

信息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318

9

电子商务

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数学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912

11

法学

法学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677

12

汉语言文学

文学院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29-83695822

13

新闻学

14

数字媒体艺术

15

公共事业管理(数智应急)

公共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1556877

16

英语

外国语学院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029-85235276

(二)课程设置

每个微专业开设6-8门课程,总学分不低于15学分,应该覆盖专业核心课程;辅修专业课程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相同,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一般不超过40学分。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考核均采取线下形式,强化过程性考核评价。

(三)教学安排

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原则上进行单独授课,课程安排在周末或晚上,具备条件的课程鼓励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

(四)课程修读

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结课后,学生须参加课程考试,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者需重修。

因故终止微专业、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已修读且成绩合格的课程,经学生申请,学校认定后可开具选修课程证明。

特别说明: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的修读,不影响主修专业的学年学期及毕业资格审核。

(五)学费标准

微专业、辅修专业实行成本收费制学生按100元/学分的标准缴纳学分修读费。全部学费在报名时一次性缴纳,原则上中途退出不予退。若有重修,按照重修课程相应学分缴纳该课程重修费用。

(六)毕业要求与证书发放

微专业、辅修专业学生的证书发放资格审查由开办学院负责。修读微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毕业前按要求修满微专业培养方案全部要求学分的,学校将颁发“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证书”。修满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校将颁发“西安财经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学生主修专业学业结束,无论毕业或结业离校,辅修学习同时终止。

特别说明:微专业、辅修专业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备注信息,不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三、招生程序

1.20249月25日至101516:00前,学生填写“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修读申请表”见附件1。

2.20241018日前各微专业、辅修专业开设学院依据招生要求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汇总确认表(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学生修读申请表由各微专业、辅修专业开设学院组织收取并报教务处备案

3.教务处审核后,公布录取结果。

四、相关要求

1.本次报名每个学生只能申请1个微专业或辅修专业。

2.各微专业、辅修专业开设学院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教学安排、教学运行、质量监控、持续改进、结业审核等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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