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4-10-31 点击数:
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微专业、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西财大教发〔2023〕22号),经学生自愿申请,辅修专业、微专业承办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审批,现将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1月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考务与学籍管理科反映。
地点:长安校区一号教学楼111A,电话: 81556130。
教务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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