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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15 点击数:

各学院:

为加快促进专业内涵式发展,全面提高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质量学科专业与教育教学体系,依据学校相关要求及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招生情况,现组织开展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教学工作。

一、开展教学工作的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名单

经学校审核,以下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可依据录取名单安排相关教学工作(见表1、表2)。

1开展教学工作的微专业名单

序号

开设学院

专业名称

1

数学学院

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

2

公共管理学院

公务员能力与治理现代化

2开展教学工作的辅修专业课程名单

序号

开设学院

辅修专业课程名称

1

商学院

会计学

2

财务管理

3

法学院

法学

二、教学要求

1.任课团队

鼓励全面集成学校和社会资源,采用多方投入灵活机制,各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要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任课团队,将任课团队的最新发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引入教学,鼓励与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权威人员共同授课。

2.教学运行

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开设学院负责教学运行工作,维护好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人才培养方案,持续完善教学大纲;组织课程过程性、终结性考核,保障教学运行科学、有序、有效。

3.教学管理

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开设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教学管理工作,相关教辅部门共同参与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建设与实施,从政策、时间、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提供支持与保障。

三、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时间

具体要求

学生缴费

11月19日-11月30日

学生根据流程完成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缴费。流程及操作指南参照附件1

开课

11月22日起

开课学院自主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进行教学

完成本学期线下授课工作,本学期外的后续授课任务由开设学院自行合理安排

12月20日前

开设学院依据授课计划灵活完成课程教学任务、科学制定课程考核标准,成绩评定采用多元化方式。

完成课程考核、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开设学院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

任课教师组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工作,总结经验。

四、其他事项

开设学院做好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抓好学生培养、考核各环节,定期微专业对辅修专业课程教学情况进行听课督查,对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建设运行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管理,持续完善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附件1:学生微专业、辅修专业(课程)缴费操作指南

附件2: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微专业最终录取名单

附件3:西安财经大学2024年辅修专业(课程)最终录取名单

 

 

                 教务处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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