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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19-04-11 点击数: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西财大评发〔2019〕12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教学评价制度,促进学校本科专业建设,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方案》(陕教[2017]171号)和西安财经大学一流专业建设等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思路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通过专业评估,进一步确立人才培养中心地位,不断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促进专业水平提升和特色发展。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标尺,结合社会需求和学生需求,衡量和评价各专业的教学水平和培养效果。

(二)统筹推进原则。把专业评估与专业认证、一流专业建设、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学生评教以及教学督导等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充分利用网络手段和管理部门现有资料开展评估,简化评估程序,减轻教学单位负担。

(三)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专家的定性判断为辅,定量分析注重对专业现时状态的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专业发展潜力的主观评价,注重通用性和专业性结合,充分考虑专业差异。

第二章  专业评估的范围和指标体系

第四条  专业评估的范围为我校招生的本科专业。其中,新办专业(毕业生不足三届的专业)参与评估,评估分值和评估结论仅作参考,不参与排序。

第五条  专业评估内容为生源与就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学习成果、课程与教材、师资队伍、经费与条件、产学研合作、质量保障与特色等8方面,详见附件《西安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考察时限为评估前四个学年。

第六条  原则上专业评估每五年开展一次,评估考察一般于下半年开展。考察结束后开展为期一年的评估整改工作。

第七条  专业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一)评估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有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中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评估标准分为A、B、C、D等,等级标准中给出标准A、标准C,介于A、C之间的为B等,低于C的为D等。

(二)每项二级指标,只有达到标准C后才可以考虑标准A。

(三)各项二级指标中,A、B、C、D四等的得分权重分别为1.0、0.8、0.6、0.4。

(四)专业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分;

良好:70分≤总分<90分;

合格:60分≤总分<70分;

不合格:总分<60分。

第三章  专业评估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组织开展本科专业评估工作,负责制定本科专业评估与评估整改工作具体实施细则,聘任评估专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考察工作。评估专家一般应具有专业教学管理经验,副高职称以上。

第九条  专业评估采取专业自查、综合报告、调阅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座谈会等方式。

第十条  学院负责其所属专业的自评自建和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配合专家开展评估考察工作。

教务处、人事处、实验室管理处、财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图书馆、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应提供和核实本科专业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十一条  专业评估的结论及使用

专业评估结论包括评估等级和评估报告。专业评估结论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同时向受评专业所在学院反馈相关专业的详细评估报告。学院应依据评估报告做好相关专业的建设与整改工作。专业评估结论可用于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参考。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西财评发〔2016〕10号)同时废止。

 

附件:西安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附件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标准A

标准C

1.生源与就业(7)

1.1生源质量(1)

近5年来本专业招生考试第一志愿上线率≥150%;新生报到率≥98%。

近5年来本专业招生考试第一志愿上线率≥100%,或第一志愿录取率≥50%;新生报到率≥97%。

1.2就业率与就业质量(6)

近5年来本专业一次性就业率高于80%,累计就业率超过95%。

能够经常性地对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满意率≥85%。

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广泛欢迎,社会声誉高。

近5年来本专业一次性就业率高于80%,累计就业率超过90%。

能够对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和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毕业生对就业单位满意率≥80%。

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欢迎,社会声誉较高。

2.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15)

2.1培养目标(5)

专业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或行业发展需求相吻合的培养目标。

专业有公开的、符合学校办学定位与办学特色,与经济社会发展或行业发展需求基本吻合的培养目标。

2.2培养方案(10)

有完善的培养方案修订制度,能够依据专业发展定位、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定期修订,修订过程能吸纳业界专家和毕业生代表意见建议。

课程体系设计科学合理,培养方案体现了本专业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支撑本专业学习成果要求的达成。

有完善的培养方案修订制度,能够依据专业发展定位、专业人才社会需求变化,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修订过程能吸纳业界专家和毕业生代表意见建议。

课程体系设计合理,培养方案体现了本专业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基本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能够基本支撑本专业学习成果要求的达成。

3.学习成果(7)

3.1学习成果支撑度(2)

专业有明确、公开、可衡量的学习成果,学习成果能够支撑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专业有一定数量的学习成果,学习成果能够基本支撑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

3.2学习成果评价(5)

专业有学习成果达成评价体系,能够对本专业学习成果的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专业有学习成果达成评价办法,能够对本专业学习成果的达成情况进行一定的评价。

4.课程与教材(8)

4.1课程建设(5)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主干课程中有3门以上为校级精品课程,或有1门以上(含1门)为省级精品课程。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主干课程中有精品课程。

4.2教材建设(3)

本专业教师主编或参编有较高水平的教材,实践指导书完备,能够选用全国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本专业教师主编或参编有教材,有实践指导书,能够选用全国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

5.师资队伍(15)

5.1专业带头人(3)

本专业带头人具有教授职称及硕士以上学历,且最高学历专业与本专业一致,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态势,发表有3篇以上较高水平的论文,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

本专业带头人具有副教授职称及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教授职称,熟悉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态势,发表有论文,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在同行业中有一定知名度。

5.2数量与结构(4)

本专业拥有14名以上专职教师;教授、副教授比例≥50%,具有博士学位比例≥10%,35岁以下(含)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比例≥60%。

本专业拥有12名以上专职教师;教授、副教授比例≥40%,具有博士学位比例≥10%,35岁以下(含)青年教师中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比例≥60%。

5.3能力与水平(4)

近5年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和科学研究项目≥3项,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2项。

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的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

近5年承担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和科学研究项目,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或科研成果奖励。

有教学名师或教学团队。

5.4师资培养(4)

学校成立有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师培养与培训计划有政策支持;有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标准及考评机制,教师本科教学精力投入有保证。

学校成立有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师培养与培训计划有政策支持;有教师教学水平评价标准及考评机制,教师本科教学精力投入有保证。

6.经费与条件(15)

6.1教学经费投入(5)

用于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充足,且近3年持续增长。

用于本专业的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经费基本充足,且近3年持续增长。

6.2教学条件(10)

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能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有省级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实验室、实习基地和图书资料等能基本满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

7.产学研合作(8)

7.1创新创业(4)

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综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有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综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7.2校企合作(3)

与国内3家以上大型企业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并有实质性合作,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基地5个以上。

与国内企业签署有战略合作协议或产学研合作协议并有实质性合作,与行业企业共建实习基地3个以上。

7.3产业发展(1)

建立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方案研究制定的有效机制,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与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以及技术培训,取得初步成效。

有吸收用人单位参与方案研究制定的措施,发挥产学研在人才培养中的协同作用;与企业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以及技术培训。

8.质量保障与特色(25)

8.1人才培养质量(7)

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

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实践等制度健全、成效显著。

本专业学生有10%参与论文发表、专利获取等。

学生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在校期间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并获奖。

有参与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社会实践等制度。

有本专业学生参与论文发表、专利获取等。

8.2质量保障(10)

本专业有较为完善的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对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过程监控,并能够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本专业建有毕业生跟踪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外部评价机制,能够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价。

专业定期收集内外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能够将分析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本专业有内部质量监控机制,对各主要教学环节有质量要求和过程监控,并能够定期进行质量评价。

本专业有毕业生跟踪反馈、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外部评价办法,能够对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一定的评价。

专业能够收集内外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能够将分析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

8.3学生指导制度与措施(3)

专业有完善的学生指导制度和措施,能够持续跟进学生在整个学业过程中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辅导等,保证学生毕业时满足专业制定的学习成果要求。

专业有学生指导制度和措施,能够跟进学生在学业过程中的表现,对学生进行学习指导、职业规划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辅导等,基本保证学生毕业时满足专业制定的学习成果要求。

8.4专业特色(5)

专业定位准确,特色显著,与国内、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与特色。

专业定位基本准确,有特色,与省内其他学校同类专业相比具有一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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