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本科课程评估办法(试行)
西财大评发〔2019〕10号
第一条 为建立以学校自我评价为基础的教学评价制度,促进学校本科课程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课程评估的目的
通过课程评估,有效评价学校本科教育课程教学水平,促进课程改革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第三条 课程评估的依据及原则
课程评估工作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教高[2013]10号)以及西安财经大学有关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质量管理的相关文件为依据。
1.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2.坚持条件、过程、内容、效果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层次属性分层评估,按课程的学科性质分类评估的原则。
第四条 课程评估指标体系和指标等级标准(见附件1和附件2)
第五条 课程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一)本办法中指标体系满分为100分。有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中各观测点有定量的,也有定性的。二级指标中各观测点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等级标准中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二)每一个观测点,只有达到C级后才可以考虑A级。
(三)观测点一共有37个,除有特别说明者外,各观测点原则上平均分配其所在二级指标的分值。各观测点中,A、B、C、D四级的得分权重分别为1.0、0.8、0.6、0.4。
(四)课程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具体标准如下:
优秀:总分≥90分;良好:70分≤总分<90分;合格:60分≤总分<70分;不合格:总分<60分。
(五)除特殊说明外,评估数据一般以近三年为准。
第六条 课程评估的组织实施
课程评估采取学院(部)自评与学校实地考察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每学年抽取10%的课程进行评估。
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在主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开展课程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课程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聘任评估专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专家开展考察评价工作。评估专家一般应具有专业教学管理经验、副高及以上职称。
学院(部)负责其所开设本科课程的自评自建和整改工作,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撰写课程评估自评报告,配合学校专家组开展评估考察工作。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处、人事处、财务处、科研处、国资处、后勤管理处、学工部、团委、图书馆、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应提供和核实相关数据和资料。
第七条 课程评估结论的认定和使用
(一)课程评估的结论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同时向课程所在学院(部)反馈相关课程详细的评估报告。学院(部)应依据评估报告做好所属课程的建设与整改工作。课程评估结论可用于学校教学管理决策参考和纳入主讲教师职称评审教学赋分中。
(二)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主讲教师须组织整改,半年后学校将组织检查。
第八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课程评估方案(试行)》(西财评发[2017]9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西安财经大学课程评估指标等级标准(试行)
附件1
西安财经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 级 指 标 及 分 值 |
1、师资队伍(20分) |
1.1 队伍结构(2分) |
1.2 主讲教师(2分) |
1.3 业务水平(10分) |
1.4 师资培养(1分) |
1.5 师德师风(5分) |
2、教学条件(10分) |
2.1 教学大纲(2分) |
2.2 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6分) |
2.3 教学设备与场所(2分) |
3、教学过程(15分) |
3.1 课前准备(5分) |
3.2 课堂教学(5分) |
3.3 实验教学(有实验的课程:2分;无实验的课程:0分) |
3.4 实践活动(有实验的课程:3分;无实验的课程:5分) |
4、教学内容及教学改革 (25分) |
4.1 教学内容(10分) |
4.2 教学方法与手段(15分) |
5、考核(10分) |
5.1 平时考核(3分) |
5.2 期终考核(5分) |
5.3 试题库建设(2分) |
6、教学管理(5分) |
6.1 教学档案(2分) |
6.2 质量管理(3分) |
7、教学效果(10分) |
7.1 同行与督导听课(5分) |
7.2 学生评价(5分) |
8、特色项目(5分) |
8.1 特色项目(5分) |
附件2
西安财经大学课程评估指标等级标准(试行)
一级指标及分值 |
二级指标及分值 |
观测点及等级标准 |
补充说明 |
A |
C |
1、师资队伍(20分) |
1.1 队伍结构(2分) |
●年龄结构合理。 ●职称结构合理,副教授(副高)以上占主讲教师总数≥40%。 |
●年龄结构基本合理。 ●副教授(副高)以上比例达25%~33%。 |
●教师界定为近三年承担过该课程教学任务的本学院的在编在岗教师。 |
1.2 主讲教师(2分) |
●主讲教师均具有岗位资格。 ●每人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工作量。 |
●主讲教师中具有岗位资格者达80%。 ●近三年承担过本课程的教学,且每人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额定工作量的2/3。 |
●具有岗位资格是指:具有讲师(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教师。 |
1.3业务水平(10分) |
●积极从事教学研究,教师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人均≥1篇,或有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等。 ●有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有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或有公开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且近三年人均≥1篇。 |
●教师公开发表的教学研究论文人均达篇0.25~0.33篇,或有教学成果奖等。 ●有主持厅局级科研项目,或有厅局级科研成果,或近三年有公开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 |
●“人均”计算时,不含外出进修的老师。 ●教学研究论文、成果应该为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 |
1.4 师资培养(1分) |
●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效果好;或中青年教师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措施扎实,效果好。 |
●实行新进教师导师制;或中青年教师培养与教学团队建设有措施。 |
|
1.5 师德师风(5分) |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严谨治学,从严执教,教书育人,典型事例多。 ●有获校级以上师德集体或个人,或有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 ●遵守教学纪律,无教学事故。 |
●履行岗位职责,从严执教,教书育人。 ●有师德集体或个人,或有获优秀教师。 ●无三级及以上教学事故。 |
|
2、教学条件(10分) |
2.1 教学大纲(2分) |
●教学大纲、实验大纲结构规范,内容系统,有特色。 |
●有教学大纲、实验大纲。 |
●有实验课的课程需要撰写实验大纲。 |
2.2 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6分) |
●选用获省部级及以上奖教材,或省部级及以上规划教材,或省部级及以上精品教材。 ●教材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适合教学使用,学生反映好。 ●有完整配套的教学参考资料(含参考书、实践环节指导书、习题集、自编讲义等),使用率高。 |
●选用同行公认的优秀教材。 ●教材基本适合教学使用,学生反映较好。 ●有教学参考资料。 |
●第1个观测点中,思政类课只分A、C两个等级,符合具体要求选用教材定为A,否则定为C。 |
2.3 教学设备与场所(2分) |
●有课程相关的仪器、设备、教具、实践教学基地等佐证材料,使用效果好。 |
●有课程相关的仪器、设备、教具、实践教学基地等佐证材料。 |
●有在校外基地进行实践教学的课程,需提供基地的相关材料。 |
3、教学过程(15分) |
3.1 课前准备(5分) |
●课堂教学手册、最新教案、课件或讲义等,课程资料准备齐全。 |
●有课堂教学手册、教案、课件或讲义。 |
|
3.2 课堂教学(5分) |
●课堂教学手册填写完整,各种反映课堂效果的材料齐全,效果好。 |
●有授课过程记录及各种反映课堂效果的材料。 |
|
3.3 实验教学(有实验的课程:2分,无实验课的课程:0分) |
●实验教学条件满足教学要求,基本实验活动安排能达到学生人人动手的要求,学生满意。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100%。 |
●实验教学条件基本满足教学要求。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75%~90%。 |
|
3.4 实践活动(有实验的课程:3分;无实验的课程:5分) |
●各类实践活动和教辅活动的安排材料完整。 ●各类实践活动和教辅活动能很好地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 |
●有实践活动和教辅活动的安排材料。 ●各类实践活动和教辅活动能基本满足学生的培养要求。 |
●与校外合作的实践活动和教辅活动,需提供合同、协议等相关佐证材料。 |
4、教学内容及教学改革(25分) |
4.1 教学内容(10分) |
●认真钻研教材,教案或讲义齐全且及时更新。 ●理论联系实际,融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素质教育于一体。 |
●教案或讲义齐全且注意更新。 ●理论联系实际。 |
|
4.2 教学方法与手段(15分) |
●合理选择、灵活有效地运用讨论式、启发式、案例式等多种教学方法,有课内外结合、理论联系实际等教学形式。 ●在教学过程中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教学效果好。 ●有校级以上慕课,或线上共享资源课,或精品资源共享课或其他课程资源等。 |
●能注意教学方法改革。 ●在教学过程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有慕课,或共享资源课,或优质课等。 |
●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是指使用慕课、微课、线上共享资源课等。 ●第1、2、3个观测点分别为12分、2分、1分,。 |
5、考核(10分) |
5.1平时考核(3分) |
●平时作业、测验、实验均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或有科学可行的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且执行情况好。 |
●能布置适量的平时作业并认真批改;或有平时成绩考核办法,且执行情况较好。 |
|
5.2 期终考核(5分) |
●有科学的考核要求和方法,命题质量高;评分标准科学、合理、规范。 ●能严格执行评分标准,阅卷规范。 ●试卷分析认真、规范。 |
●命题规范,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无错误。 ●能按评分标准阅卷。 ●有试卷分析。 |
|
5.3 试题库建设(2分) |
●已建立试题(卷)库,试题(卷)库题型全面,题量充足,并开始使用。 ●校级教考分离课程 |
●已建立试题(卷)库。 ●院级教考分离课程 |
●第2个观测点只分A、C两个等级。 |
6、教学管理(5分) |
6.1 教学档案(2分) |
●课程教学档案(包括教材、大纲、开设情况、试题(卷)库等)有清单,目录清晰。 |
●课程教学档案基本齐全。 |
|
6.2 质量管理(3分) |
●课程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完善、合理,执行严格。 |
●课程质量标准基本建立,能较好地执行。 |
●主要教学环节指:备课、课堂教授(实验指导)、课堂讨论、辅导答疑、作业与练习、考核等环节。 |
7、教学效果(10分) |
7.1 同行与督导听课(5分) |
●近三年该课程主讲教师的同行、督导评价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的比率≥95%。 |
●近三年该课程主讲教师的同行、督导评价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的比率达75%~85%。 |
|
7.2 学生评价(5分) |
●近三年该课程主讲教师的学生评价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的比率≥95%。 |
●近三年该课程主讲教师的学生评价成绩在80分(良好)以上的比率达75%~85%。 |
|
8、特色项目(5分) |
8.1 特色项目(5分) |
●课程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具有示范性的成果,特色鲜明,效果显著。 |
●有亮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