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
全要素评价办法
西财大评发〔2023〕5号
第一条 为完善学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评价任课教师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促进学校本科教学质量和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评价原则
评价遵循:全面、客观的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评价对象及评价要素
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以下简称教师全要素评价)的对象为学校聘任的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评价要素为课堂教学、教案、讲义或课件、非基础课程教师的实践教学、教师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等五方面。
第四条 评价的领导、组织与职责
(一)学校成立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各学院(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学校教师全要素评价的各项工作、研究决定学校教师全要素评价工作的重大事项,审定学校教师全要素评价工作主要材料。
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全校教师全要素评价的日常性事务工作。
(二)教务处负责全校教案评价、全校讲义与课件评价、全校非基础课程教师的实践教学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全校教师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全校课堂教学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各学院(部)成立本单位的教师全要素评价工作组,负责本单位教师全要素评价的具体工作。
第五条 评价依据、各要素评价内容与方式
(一)评价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二)课堂教学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按《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见附件1)执行。
(三)教案评价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按《西安财经大学教案管理及评价办法》(见附件2)执行。
(四)讲义或课件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按《西安财经大学讲义与课件管理及评价办法》(见附件3)执行。
(五)非基础课程教师的实践教学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按《西安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见附件4)执行。
(六)教师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的内容与方式按《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管理及评价办法》(见附件5)执行。
第六条 评价结果的计算、等级划分及认定
(一)评价结果的计算
教师全要素评价采用百分制计分法。每学年初,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向各学院(部)反馈所属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教务处负责向各学院(部)反馈所属教师的教案评价结果、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实践教学评价结果;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向各学院(部)反馈所属教师的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结果;各学院(部)负责对所属教师具体评价结果的计算。
对于基础课程教师的全要素评价结果,按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占75%)、教案评价结果(占10%)、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占10%)、教师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结果(占5%)进行综合平均得出。对于非基础课程教师的全要素评价结果,按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占60%)、教案评价结果(占10%)、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占10%)、实践教学评价结果(占15%)、教师参与教学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结果(占5%)进行综合平均得出。
(二)任课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对一般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每次给予1分的扣分处理;对出现教学事故者,按照教学事故等级分别给予10分、20分、30分的扣分处理。
(三)评价结果的等级划分
以学院(部)为单位,将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按综合平均得分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1.A等级
A等级评定依据为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第一,综合评分在90分且列本单位前10%者;第二,当学年没有出现《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教师负面行为者、未在《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的执行期内;第三,当学年没有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2.B等级
综合平均得分名列本单位11%~80%者定为B等级。
3.C等级
综合平均得分名列本单位81%~95%者定为C等级。
4.D等级
D等级评定依据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者。第一,综合评分列本单位后5%者;第二,当学年存在《西安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师德失范行为者;第三,当学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Ⅰ)者。
(四)评价结果的等级认定
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的等级认定采取分级管理制。学院(部)对所属教师的评价结果分等、公示,并对B等级、C等级进行认定;对于拟定为A等级和D等级的教师由所在学院(部)提出,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七条 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对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为A等级的教师,学校给予表彰。
(二)对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教师,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向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通报,并督促学院(部)落实下一学年听课不少于32课时,培训不低于60学时的整改方案;对连续三学年评价结果为D等级的教师,进行转岗安排。
(三)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可在教师聘用、评优、年终考核、聘期考核与聘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应用。
第八条 以下教师不进行等级认定:
(一)新进教师第1学年;
(二)经学校批准的外出、培训、访学、挂职等半年以上的教师。
第九条 教师对其教师全要素评价结果和应用有异议者,可按教师申诉办法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
第十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西财大评发〔2019〕9号)《<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全要素评价办法(试行)>补充规定》(西财大评发〔202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
2.西安财经大学教案管理及评价办法
3.西安财经大学讲义与课件管理及评价办法
4.西安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5.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管理及评价
附件1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本科教学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工作,发挥课堂教学评价在改善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的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课堂教学评价范围、依据、内容
(一)评价范围:每学年度在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
(二)评价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
(三)评价内容:理论课教学、实验实训课教学。
第三条 教师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教务处、学院(部)负责组织与实施,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综合评价结果的计算和发布。
第四条 课堂教学评价主体及其评价方式
(一)评价主体:听课(参加学习)的学生、同行教师和校、学院(部)教学督导。
(二)评价方式
1.每学期课程(实验实训)结束时,教务处组织听课的学生通过教务处网站,对每位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指导)情况进行网上评教,100%覆盖;具体评价标准由教务处制定。教务处于次学期第1周前将评教结果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2.每学期课程(实验实训)进行中,学院(部)组织同行教师进行相互听课(看课),100%覆盖。听课(看课)采取随机原则,至少听课(看课)1节(一个指导环节)后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见附表1。学院(部)于次学期第2周前将听课结果汇总并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3.每学期课程(实验实训)进行中,校、学院(部)本科教学督导听课(看课)。校级本科督导听课(看课),100%覆盖;学院(部)本科督导听课(看课),25%覆盖。听课(看课)采取随机原则,至少听课(看课)1节(一个指导环节)后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见附表2。学院(部)于次学期第2周前将听课结果汇总并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校本科教学督导组于每学期放假前将评价结果提交教学质量评估中心。
第五条 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的计算
(一)各评价主体的评价(评教、听课)结果均采用百分制。每学期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按照学生网上评教结果(权重0.5)、教师同行评价结果(权重0.2)、本科教学督导评价结果(权重0.3)加权平均得出。
(二)本科教学督导评价结果由学院(部)本科督导听课(看课)、学校本科督导听课(看课)的评价共同构成,共同覆盖当学期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全体任课教师。
(三)课堂教学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任课教师的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由其在同一学年两学期的课堂教学评价结果的算数平均分表示。若教师只有一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结果,该结果也视为其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结果。
第六条 评价结果的应用
(一)每学年初,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公示上学年度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同时将评价结果反馈各学院(部)。
(二)任课教师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结果可在教师晋级、评优、职称评审、教师聘任、青年教师培养、项目申报与评优、教学奖惩、教师管理和培训等方面应用。
第七条 任课教师对其课堂教学评价结论和应用有异议者,可按教师申诉办法向学校有关部门申诉。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学质量评估中心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本科教学任课教师学年度课堂教学评价办法(试行)》(西财评发[2016]7号)同时废止。
附表1
西安财经大学同行教师听课(看课)评价表
任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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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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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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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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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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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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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指标 |
权重 |
评价指标内涵 |
分值 |
评价等级 |
优秀 |
良好 |
中等 |
合 格 |
不合 格 |
教学 目标 |
5 |
有明确的教学任务与目标,重点与难点得到强化和突出,容量、密度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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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课 情况 |
10 |
课前准备充分,有教案、大纲,实验课有教学指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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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基本 功 |
5 |
使用普通话讲课,语言生动准确,简单明了。讲课有感染力,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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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书写规范,不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等不规范字体,无错别字;规范使用序号、标点。板书清晰、工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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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了解学生所学专业职场需求,注重情景创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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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内容 |
15 |
教学内容把握准确,未出现严重的知识性错误。 联系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突破现有教材的束缚,不照本宣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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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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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组织 |
15 |
教师:做教学的组织、引导和促进者。教学环节用时恰当,过渡自然,流畅,教学节奏恰当。与学生平等交流,对话,尊重、关爱学生。有效地组织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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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生:积极动脑、动口、动手,形成师生互动的课堂,不同层次的学生在参与中都有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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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 效果 |
10 |
学习过程轻松、快乐,学生在信息收集、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等方面有不同程度收获,参与度高,能感受到知识面的扩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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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学生学习纪律好,不迟到早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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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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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文件是否齐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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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是否对学生进行课堂考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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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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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与 建议 |
听课教师(签名): |
说明 |
⒈评价前,请先用深色笔填写好被测评人相关信息,再进行评价。 ⒉评价时,请仔细阅读评价指标内涵;认真考虑后,在相应等级栏目划“√”即可。 ⒊评价等级(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与不合格)系数分别为:1.0-0.9、0.89-0.8、0.79-0.7、0.69-0.6与0.6以下。 4.评价总体情况满分为100。 |
附表2
西安财经大学本科督导听课(看课)评价表
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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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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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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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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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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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时间 |
|
上课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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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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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授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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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课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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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西安财经大学督导听课(看课)评价表(续)
评分标准 |
A:9-10分;B:8-8.9分;C:7-7.9分;D6-6.9分;E:6分以下。 |
序号 |
评价项目 |
A |
B |
C |
D |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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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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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讲课有感染力,能够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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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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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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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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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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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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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能给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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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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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多媒体教学手段引入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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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分为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等,其中:优≥90,89>良≥80,79>中≥70,69>及格≥60,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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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课堂内容及其他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
附件2
西安财经大学教案管理及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教案在教学中的作用,促进教师不断改进教学、创新教学方法与手段、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案的内涵
教案是指教师根据一定教育教学思想,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编写制定的处理教材与组织课堂教学的课程教学方案。教案是基于知识点对一次授课或一节授课的教学过程的设想与计划,所承载的是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信息,它不同于讲义(讲稿),也不同于多媒体课件。在内容及表现形式上,讲义(讲稿)或多媒体课件涉及的是知识性项目,是教材和教学知识信息的摘录,是讲授内容的文字描述,要求尽可能详细、全面,篇幅较长,而教案涉及的是组织性项目,篇幅较短。
第三条 教案编写规范
(一)教案编写原则
教案的编写是整个课程教学活动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教案必须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设计,认真钻研教材,并根据社会的发展及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时增加和补充前沿内容。同时,要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理解能力,对讲授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和设计。
教案主要是按讲授的教学内容和课时进行编制,可以按教学单元编制,也可以按一次课(2~3学时)编制,主要解决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针对不同的专业和不同层次的学生,教案要有所区别。如同一授课内容,专业不同,则授课内容和侧重点也应有所区别,要根据专业特点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及重点。
(二)教案编写内容
一个教学单元的教案内容原则上应包括本单元课堂的教学目的、教材分析、教学过程、教学后记等方面。其中教学目的是课堂教学活动围绕的中心和力求达到的目标;教材分析则要找出本单元课程的重点与难点,并确立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的方案;教学过程要按引入新课、讲授、总结与巩固三方面详细设计;教学后记是教案执行情况的经验总结,目的在于改进和调整教案,为下一轮课程的讲授设计更加良好的教学方案。
(三)教案编写模版
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模版的基本框架设计教案,具体表现形式可以结合课程教学实际进行调整。
第四条 教案管理
(一)编写教案是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是教师完成教学任务、获得教学成果的前提和基础。
(二)教案由教师负责保管,确保教学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条 教案检查
(一)每学期初,以系(学部、所、教研室)为单位,对所属任课教师前两周的教案进行检查。
(二)期中教学检查阶段,以学院(部)为单位,对所属任课教师的教案进行全面检查。
(三)校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督导等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检查任课教师的教案。
第六条 教案的评价
(一)教案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教案评价采取定量评价的方式,具体评价指标、观测点、分值、得分等级及参考标准见附表。
(三)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阶段,各学院(部)负责对所属教师教案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教务处。教案评价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用于教师全要素评价中。
(四)对一学期承担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评价其所有课程的教案,其当学期教案评价结果由所有课程教案评价结果的简单平均值表示。
(五)教师学年教案评价结果由两学期教案评价结果的简单平均值表示。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教案管理及评价办法》(西财评发[2018]2号)同时废止。
附表
西安财经大学教案评价表
学院(部): 课 程 名:
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
评价指标 |
观测点 |
分值 |
得分等级及参考标准 |
评分 |
A级(90%-100%) |
C级(60%-75%) |
教案的规范程度(25分) |
教学目的及要求 |
5 |
教学目的明确,教学要求恰当、具体 |
教学目的基本恰当,教学要求基本准确 |
|
与大纲的符合度 |
5 |
教学内容符合大纲要求 |
教学内容基本符合大纲要求 |
重点、难点内容的设计 |
10 |
重点和难点明确且有教学设计 |
重点和难点不够明确 |
教案的书写与编辑 |
5 |
书写规范,文字整齐,条理清楚,编辑美观 |
书写基本规范,条理基本清楚 |
教学过程设计的合理性 (25分) |
教学内容 |
15 |
授课内容充实、信息量大,详略得当且提要完整 |
授课内容基本充实、完整 |
|
教学进度设计 |
10 |
教学进度安排恰当,各章节课时分配合理 |
教学进度安排、课时分配基本合理 |
教学方法及手段的应用 (30分) |
教学方法设计 |
15 |
能够根据授课内容和学生实际设计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过程中关注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 |
教学方法基本合理 |
|
教学手段设计 |
15 |
教学手段多样,使用教具恰当,具有先进性,合理使用多媒体教学 |
使用教具恰当、具有一定先进性 |
备课情况 (10分) |
教案使用情况 |
5 |
能不断补充和完善内容,有明显的备课痕迹 |
有备课痕迹 |
|
课堂练习、作业、思考题的设计 |
5 |
课堂练习、作业、思考题的设计有针对性,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且按照教学内容布置作业和思考题 |
按照教学内容布置作业和思考题 |
教学总结、反思(10分) |
课后心得 |
5 |
及时、准确记录课后的心得体会,总结教学经验 |
有课后心得体会 |
|
改进措施 |
5 |
在部分教学环节有独特的备课思考,有课堂即时设计等方面的记录或学生学习效果的反思 |
有教学环节的反思 |
总评分 |
|
简要评语: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西安财经大学讲义与课件管理及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教师认真备课,充分发挥讲义和课件在教学中的作用,切实保证课堂教学质量,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讲义与课件的内涵
讲义是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对教学内容进行组织、处理的书面讲课文稿,是教案内容的细化。讲义在内容及表现形式上是知识性项目,是教材和教学知识信息的摘录,是讲授内容的文字描述,要求尽可能详细、全面,篇幅较长。
课件是指教师根据教材和讲义的内容制作出一套适合教与学的、包含有大量多媒体信息的辅助教学系统。通过多媒体课件可以将一些平时难以表述清楚的教学内容,如实验演示、情境创设、交互练习等,生动形象地展示给学生。学生通过视觉、听觉等多方面参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教学内容,培养学生学习的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同时也扩大学生信息获取的渠道。
第三条 讲义编写与课件制作的要求
(一)讲义编写要求
编写讲义时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专业学生进行编写,要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及时增加和补充前沿内容。同时,要了解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理解能力,对讲义内容进行合理安排。实验类课程讲义可为实验指导书形式。
讲义要以课程章节或专题内容为顺序编写,在规定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整合、补充的知识要符合学科或课程本身的知识逻辑,而不是穿凿附会、任意发挥。
讲义内容要力求具体、详细。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学生开设同一门课程,可共用讲义。但讲授过程中,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作必要的增减和有所侧重。
青年教师、新开课教师和开新课教师的讲义,一般应在开学前完成,交系(学部、所、教研室)负责人审阅。授课前可根据学生接受知识的情况和新获取的知识、信息作必要的补充、修改和调整。
教师应按学校规定模版的基本框架设计讲义,具体表现形式可以结合课程教学实际进行调整。
(二)课件制作要求
制作课件时首先应该注意课件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力求对讲义内容进行补充。
要注意课件的科学性,包括对描述概念科学性、问题表述的准确性、引用资料的正确性;要注意课件的教育性,包括直观性、趣味性、新颖性、启发性、针对性、创新性。
课件尽可能具有一定的制作技术性,具有一定的多媒体效果、交互性、稳定性、易操作性、合理性、实用性。课件要适用于教师日常教学,同时也应具备一定的艺术性,即画面艺术、语言文字和声音效果。
第四条 讲义与课件的管理
讲义与课件由教师负责保管,确保教学检查人员随时进行检查。
第五条 讲义与课件的检查
(一)每学期初,以系(学部、所、教研室)为单位,对所属任课教师前两周的讲义或课件进行检查。
(二)期中教学检查阶段,以学院(部)为单位,对所属任课教师的讲义或课件进行全面检查。
(三)校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督导等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检查任课教师的讲义或课件。
第六条 讲义与课件的评价
(一)讲义与课件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各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二)讲义与课件评价采取定量评价的方式。讲义的具体评价指标、观测点、分值、得分等级及参考标准见附表1(西安财经大学讲义评价表),课件的具体评价指标、分值、指标说明见附表2(西安财经大学多媒体课件评价表)。
(三)每学期期中教学检查阶段,各学院(部)负责对所属教师讲义或课件进行全面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教务处。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经教务处审核后,方可用于教师全要素评价中。
(四)对一学期承担多门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需评价其所有课程的讲义或课件,其当学期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由所有课程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的简单平均值表示。
(五)教师学年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由两学期讲义或课件评价结果的简单平均值表示。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讲义与课件管理及评价办法》(西财评发[2018]2号)同时废止。
附表1
西安财经大学讲义评价表
学院(部): 课 程 名:
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
评价指标 |
观测点 |
分值 |
得分等级及参考标准 |
评分 |
A级(90%-100%) |
C级(60%-75%) |
讲义的规范程度 (30分) |
项目的完整性 |
5 |
有开课专业、课程名称、课程代码、计划学时、计划进度、参考教材等 |
项目不完整 |
|
与大纲的符合度 |
10 |
讲义内容符合大纲要求 |
讲义内容基本符合大纲要求 |
重点、难点内容充实 |
10 |
重点和难点明确且有充实的内容 |
重点和难点不够明确 |
讲义的书写与编辑 |
5 |
书写规范,文字整齐,条理清楚,编辑美观 |
书写基本规范,条理基本清楚 |
讲义内容更新情况 (40分) |
对参考教材内容进行更新、取舍 |
20 |
依据教学大纲对参考教材课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完善 |
依据教学大纲对参考教材课内容进行了一定的取舍 |
|
最新研究成果的介绍 |
20 |
在部分章节,能够介绍或反应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研究动态 |
有一定的最新研究成果介绍内容 |
教学方法及手段设计(20分) |
教学方法设计 |
10 |
有讲授法、讨论法、演示法、自学法的设计,且有具体的内容 |
有一定的教学方法设计,且有具体的内容 |
|
案例设计 |
10 |
有较多的案例 |
有部分案例 |
练习与作业情况 (10分) |
例题与课堂练习题 |
5 |
有丰富的例题和课堂练习题 |
有例题和课堂练习题 |
|
思考题 |
5 |
有完整的思考题 |
有思考题 |
总评分 |
|
简要评语: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表2
西安财经大学多媒体课件评价表
学院(部): 课 程 名:
教师姓名: 授课班级: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 |
教学内容 (20分) |
科学性规范性 (10分) |
科学性(5) |
教学内容正确,具有时效性、前瞻性;无科学错误、政治性错误;无错误导向 |
|
规范性(5) |
文字、符号、单位和公式符合国家标准,符合出版规范,无侵犯著作权行为 |
知识体系 (10分) |
知识覆盖(5) |
在课件标定范围内知识内容范围完整,知识体系结构合理 |
|
逻辑结构(5) |
逻辑结构清晰,层次性强,具有内聚性 |
教学设计 (40分) |
教学理念及设计 (20分) |
教育理念(10) |
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作用,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创新和批判能力 |
|
目标设计(5) |
教学目标清晰、定位准确、表述规范,适应于相应认知水平的学生 |
内容设计(5) |
重点难点突出,启发引导性强,符合认知规律,有利于激发学生主动学习。 |
教学策略与评价 (20分) |
教学交互(5) |
较好的人机交互,有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的交互、讨论 |
|
活动设计(5) |
根据学习内容设计研究性或探究性实践问题,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
资源形式与引用(5) |
有和教学内容配合的各种资料、学习辅助材料或资源链接,引用的资源形式新颖 |
学习评价(5) |
有对习题的评判或学生自主学习效果的评价。 |
技术性 (25分) |
运行状况 (10分) |
运行环境(5) |
运行可靠,容错性好,尽可能兼容各种运行平台 |
|
操作情况(5) |
操作方便、灵活,交互性强,启动时间、链接转换时间短 |
设计效果 (15分) |
软件使用(5) |
采用了和教学内容及设计相适应的软件,或自行设计了适合于课件制作的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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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水平(5) |
设计工作量大,软件应用有较高的技术水准,用户环境友好,使用可靠、安全,素材资源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
媒体应用(5) |
合理使用多媒体技术,技术表现符合多媒体认知的基本原理 |
艺术性 (15分) |
界面设计 (7分) |
界面效果(3) |
界面布局合理、新颖、活泼、有创意,整体风格统一,导航清晰简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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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效果(4) |
色彩搭配协调,视觉效果好,符合视觉心理 |
媒体效果 (8分) |
媒体选择(4) |
文字、图片、音、视频、动画切合教学主题,和谐协调,配合适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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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设计(4) |
各种媒体制作精细,吸引力强,激发学习兴趣 |
总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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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评语: 检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西安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客观评价实践教学环节指导教师的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依据西安财经大学本科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质量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的范围、内容
(一)评价范围。每学年度承担本科实践教学任务的所有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的教学情况。
(二)评价内容。包括综合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专业实践(实习实训月、实践教学活动、学年论文)、双创实训(社会调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竞赛等。
第三条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的方式
(一)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总得分为100分,采取定量评价方式,分为基础分和奖励分。具体评价项目、内容及得分等见附表。
(二)基础分。基础分占总分70%,包括原则上要求必须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实习实训月实践教学活动(或独立实验课)、学年论文等4个实践教学环节,即完成以上4个教学环节可得到全部基础分值70分。
(三)奖励分。
1.各实践教学项目奖励分占总分30%。每项只记最高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学年论文可按每篇计,奖励累计分值不超过奖励总分值30分。
2.各类获奖中特等奖按一等奖(金奖)计。
3.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者,每项分别加2分和3分。
4.没有分级的获奖项,统一按二等奖计。
5.奖励分中的具体评价项目不限于本《办法》给出的8项,学院(部)可依据国家高等教育教学实践的发展情况增加相关项目,增加项目的具体等级和奖励分值应参照本《办法》其它相关项目实施。
6.奖励分中的具体评价项目和等级由学院(部)自主认定和确定奖励分值情况,认定程序、内容和结果须经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四条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的组织实施
实践教学环节教学质量评价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部)负责做好所属教师的具体评价工作。学院(部)于每学年初将评价结果与奖励分值的佐证材料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用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中。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实践教学环节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西财评发[2018]2号)同时废止。
附表
西安财经大学实践教学环节评价分值表
评价项目 |
基础分 |
优秀指导教师获奖加分(分/项) |
院级 |
校级 |
省级 |
国家级 |
优秀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一等奖(金奖) |
二等奖(银奖) |
三等奖(铜奖) |
毕业论文(设计) |
35 |
5 |
7 |
6 |
5 |
|
|
|
|
|
|
毕业实习 |
20 |
3 |
5 |
|
|
|
|
|
|
社会调查或独立实验课 |
10 |
2 |
4 |
3 |
2 |
|
|
|
|
|
|
实习实训月实践教学活动、学年论文 |
5 |
1 |
3 |
2 |
1 |
|
|
|
|
|
|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
2 |
7 |
5 |
4 |
15 |
12 |
10 |
30 |
25 |
20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成果 |
|
|
|
|
|
15 |
12 |
10 |
30 |
25 |
20 |
一类学科竞赛 |
|
|
|
|
|
8 |
5 |
3 |
15 |
10 |
8 |
二类学科竞赛 |
|
|
|
|
|
3 |
2 |
1 |
8 |
5 |
3 |
合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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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西安财经大学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管理及评价办法
第一条 为做好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管理,促进教师自身综合素质和教学科研能力不断提升,依据西安财经大学相关文件,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内容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内容包括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师专业知识、教学能力、科研水平、人才培养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等各方面的培训与活动。
第三条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项目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包含若干具体项目,分别为入职教育、教师助教工作、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班、参加讲座或者沙龙等学术活动、主持讲座或者沙龙等学术活动、参加校内外讲课比赛等活动、课程研修、学历提升、指导青年教师、教学研究活动、科学研究活动、学术讲座、会议、研修班、教师发展中心或者学院(部)组织的其它培训与活动。
第四条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考核与评价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考核与评价采取分类型考核与评价方式。
(一)教师发展中心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培训与活动项目1项为合格、记60分,2项为优秀、记100分。
(二)学院(部)培训与活动,每学年参加教学研究活动累计16次为合格,记60分,每增加1个其他项目加20分,满分100分。
(三)教师业务培训活动评价结果由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与学院(部)认定分数共同组成,其中教师发展中心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教师所在学院(部)认定分数占总分数的50%。
(四)学校派出的国内外访问学者、挂职锻炼等期限为6个月以上的教师,当年教师业务培训活动记满分(100分);当年在校工作不足3个月(含产假、学校批准公派外出)的教师,其当年教师业务培训活动不进行考核。
第五条 教师业务培训活动项目的考核均由学院(部)具体认定。考核依据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教师发展中心提供的相关培训信息,另一部分为学院(部)教师自主完成的培训工作信息。其中学院(部)教师自主完成的培训工作项目的资料由学院(部)具体鉴定和认定,鉴定和认定程序、内容和结果须经学院(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报教师发展中心备案。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及学院(部)将每学年的教师业务培训活动记录整理归档,作为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的评价依据。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原《西安财经学院教师业务培训活动管理及评价办法》(西财评发[2018]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