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16〕13号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推进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6〕4号],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发展,通过对各个二级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学校研究决定将信息学院、经济学院、统计学院列为校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
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建设的目的就是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三个陕西”建设对人才培养的新要求,引导各学院根据办学定位、专业特色,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优化课程,创新方法,强化师资,打造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创新区、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的深耕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示范区,全面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试点学院要按照《西安财经学院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西财教发(2016)11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招生选拔改革,建立创新创业实验班,探索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新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的联合,大力推进协同育人。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及相关选修课。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不断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强化科研反哺教学,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改革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探索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强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并向在校生开放。加强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健全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建好用好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为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建立教师到行业企业、科研院所挂职锻炼制度。强化创新创业训练,支持学生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助推优秀项目落地转化。培育、表彰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
学校将对入选的试点学院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各试点学院也要从相关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共同支持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教务处要加强对试点学院的引导和督促, 对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加大支持力度;对实施不力、缺乏实效的,督促整改或终止项目建设。
其它二级学院也应根据中省及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扎实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创建工作,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取得更好成绩。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