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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18年度教师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统计核算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1-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本部门教师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教务科。为做好本次核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年度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及其他教学工作量。

二、工作程序

1. 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须以教务处提供的教学任务为统计依据。

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汇总、核算本院(部)教师各类数据,并填写相关表格,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 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核算的报表进行审查复核,对个别弄虚作假的教师或审核不严的部门进行全校通报。

4. 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至财务处发放津贴。

三、统计标准

1. 教学工作量以《西安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津贴发放办法》(西财教发〔20168号)为标准,超过标准工作量的部分按学校规定发放超课时津贴。

2. 学校改革实行短学期制,因此对于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降低,根据岗位级别确定如下:

 

岗位名称

现教学工作量定额(课时)

教授2——学科、学术带头人,学部主任

170

教授3——专业(课程、硕士点)建设负责人,研究所(系)负责人

208

教授4

246

副教授1

283

副教授2

302

讲师1

302

讲师2

283

助教

189

备注:现教学工作量定额=原教学工作量定额-原教学工作量定额÷36×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上报的报表中只填写超定额教学费用发放教师名单。

2. 外聘教师以及截止201812月退休的教师另外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附件2

3. 教师超定额教学津贴统计发放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望各二级学院(部)尽快统计、核准数据,并于126日前将《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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