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请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本部门教师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相关内容进行统计汇总,审核后以部门为单位报教务处教务科。为做好本次核算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
本年度本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及其他教学工作量。
二、工作程序
1. 课堂教学工作量统计须以教务处提供的教学任务为统计依据。
2.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负责汇总、核算本院(部)教师各类数据,并填写相关表格,经部门负责人审查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务科。
3. 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核算的报表进行审查复核,对个别弄虚作假的教师或审核不严的部门进行全校通报。
4. 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审批后,送至财务处发放津贴。
三、统计标准
1. 教学工作量以《西安财经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及教学津贴发放办法》(西财教发〔2016〕8号)为标准,超过标准工作量的部分按学校规定发放超课时津贴。
2. 学校改革实行短学期制,因此对于教学工作量定额标准降低,根据岗位级别确定如下:
岗位名称
|
现教学工作量定额(课时)
|
教授2——学科、学术带头人,学部主任
|
170
|
教授3——专业(课程、硕士点)建设负责人,研究所(系)负责人
|
208
|
教授4
|
246
|
副教授1
|
283
|
副教授2
|
302
|
讲师1
|
302
|
讲师2
|
283
|
助教
|
189
|
备注:现教学工作量定额=原教学工作量定额-原教学工作量定额÷36×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上报的报表中只填写超定额教学费用发放教师名单。
2. 外聘教师以及截止2018年12月退休的教师另外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附件2)
3. 教师超定额教学津贴统计发放工作事关教师切身利益,望各二级学院(部)尽快统计、核准数据,并于12月6日前将《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西安财经学院2018年度超定额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西安财经学院外聘教师课时费发放表
教务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