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教发〔2016〕9号
校属各部门: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西财教字[2005]28号)第七章第二十七条第4款、第5款、第7款的规定,经2016年4月28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对王来利等10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1、王来利,男,计本1301班,学号1305170114,因长期旷课退学;
2、刘清洋,男,经济1203班,学号1201010311,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退学;
3、杨柳,女,经济1304班,学号1301010435,因休学期满未办理复学手续退学;
4、李凯良,男,政行1301班,学号1311240139,因出国留学申请退学;
5、田笑楠,女,计科1402班,学号1404180214,因出国留学申请退学;
6、田恬,女,统计1401班,学号1404100112,因出国留学申请退学;
7、何海云,女,投资1401班,学号1401700136,因就业申请退学;
8、曹磊,男,工管类1501班,学号1506990138,因就业申请退学;
9、李正,男,电商1503班,学号1505230321,因复读申请退学;
10、张文才,男,造价1502班,学号1502500206,因厌学申请退学。
本文件下发后,请相关学院通知学生尽快办理离校手续。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九章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凡退学学生在校学满一年者,按肄业处理。肄业证书办理程序为: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二级学院审核并提供在校期间成绩单,教务处审批并办理证书。
西安财经学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