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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8-02-09 点击数:

西财教发〔201741

西安财经学院关于修订

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国务院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以及《中共陕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学院”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结合夏季短学期制实施和学分制改革推进,现就我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的修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发展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学习借鉴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吸收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前沿成果,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注重人文素质教育,强化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科学合理设计教学环节和教学内容,为学生提供更高质量专业教育和个性发展空间,不断提高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促进知识、能力与素质的协调发展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人才培养全过程,全方位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青年学生培养成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较强的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要按照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要求,合理设置课程和教学环节。进一步加强人文教育,把人文教育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注重学生人文素质和综合能力提升;积极探索素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的有效途径,使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教学与科研相互支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知识结构与课程体系的优化

以国家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学校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依据,明确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特征,科学构建、持续优化各专业的课程结构和内容体系,提高培养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系统性、前瞻性。要处理好公共课、学科共同课、专业课和实践教学之间的比例关系;要改变课程陈旧过时、分割过细的状况,要追踪学科发展动态,增加本学科发展前沿的教学内容;要认真梳理课程和知识点之间的关系,压缩教学内容雷同的课程,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加强人文教育校本课程建设,有效整合思想政治教育与校本人文课程。

(三)坚持强化实践能力与创新创业精神的培育

根据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在专业理论知识传授基础上,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育。增加独立实验实训课程,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比例,积极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注意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融合,增强学生创业就业能力。

(四)坚持因材施教与个性化的培养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注重学生个性化培养。积极开展课程分级、分层次教学,提供不同的专业选修课课程组合,兼顾升学与就业、创业等不同需要;坚持因材施教,扩大跨学科、跨专业的选修课的比例,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知识结构的多样化。同时要结合夏季短学期制的实施,精简课堂教学内容,减少课内学时,留出足够时间,让学生自主学习,独立思考,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五)坚持学历教育与职业能力教育相融合

鼓励各专业开展卓越人才培养实验班,探索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打通培养;鼓励应用性较强的专业参照国际国内广泛认可的职业资格考试标准,试点“学历+证书”融合的培养模式,将职业资格考试课程融入本科教学计划,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财经专业人才,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充分吸纳社会资源参与人才培养活动,鼓励校地、校企、校政、校校协同培养、定向培养。

(六)坚持专业规范标准与发挥专业优势和特色的统一

要坚持守正创新,密切关注国内外同类专业人才的培养改革趋势,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参照专业教育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按照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专业规范,完善专业培养方案;在符合专业规范基本要求的基础上,也应注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我校办学定位,优化课程体系,改革培养模式,打造专业优势和特色。

三、整体思路

(一)专业大类教改

为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高素质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学校继续实行专业大类教学改革。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我校实际,设定以下6类专业大类(21个专业)开展大类招生、大类培养教学改革。在人才培养前两年淡化专业界限,强化基础教育,课程设置完全相同;后2年实施专业教学,按专业方向进行培养。其它2326)个专业按专业招生和培养。

 

 

专业大类教改分类一览表

序号

专业大类

专业类及其代码

专业

1

经济学大类

经济学类0201

经济学

财政学类0202

财政学

税收学

金融学类0203

投资学

经济与贸易类0204

国际经济与贸易

贸易经济

2

工商管理大类

工商管理类1202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人力资源管理

审计学

旅游管理类1209

旅游管理

3

公共管理大类

公共管理类1204

公共事业管理

行政管理

城市管理

4

计算机大类

计算机类0809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5

数学大类

数学类07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6

统计学大类

统计学类0712

统计学

应用统计学

 

(二)夏季短学期安排

为进一步强化实践育人和创新创业教育,探索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增设夏季短学期。夏季短学期原则上安排在学生第一、二、三年级各学年的春季学期后进行。

夏季短学期一般不安排理论课教学。短学期教学安排的重点放在加强实践教学,开展社会调查、专业实习、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开设前沿性、探索性研讨课程、组织学生国内外交流访学活动等。

各专业要将夏季短学期教学内容纳入培养方案,每个短学期至少安排3学分教学活动。要精心设计短学期教学活动,通过聘请校内外专家、企业业务骨干授课、组织各种学术讲座和学术沙龙活动来丰富夏季短学期教学内容;要通过多种渠道为本科生在短学期提供到企事业单位实习的机会,让本科生充分利用短学期提高实践能力。

(三)学期安排和各专业学分要求

各专业培养方案按四年标准学制进程进行课程设置及学分分配。第18长学期课程教学周为16周,在第246学期后安排为期4周的3个夏季短学期,分别称为S1S2S3

学分计算:原则上规定理论课(含课内实践)每16学时计1学分;独立设课的实验(实训)、上机课和体育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各类实习、社会实践、学年论文、课程设计、综合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

最低毕业学分要求:经管文法类专业155学分,理工艺类165学分,其中理论教学约120学分,实践教学经管文法类35学分,理工艺类45学分。总学时原则上约2200学时。各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详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主要内容及编制要求

(一)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确定为:努力培养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高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可在此基础上结合专业特点予以确定。

(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各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和教育部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确定, 同时体现学校办学特色,突出专业优势,满足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三) 学制

本科学制实行4年基本学制;最低在校学习年限不少于三年,最长不超过六年,休学创业学生累计不超过八年。

(四)课程设置

各专业的课程体系均按公共课平台、学科共同课平台、专业课平台、实践教学平台四个部分设置。

1.公共课平台为全校各类专业所需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旨在扩展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课程由学校教务处牵头,协同相关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统一设置。

公共课平台包括必修课模块和选修课模块,约60学分,960学时左右,约占总学分的39%。其中,必修课模块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语文、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基础及应用类、体育(含体育保健)、军事理论及创业基础等课程,约50学分,800学时左右;选修课模块包括人文教育类、自然科学类、体育卫生艺术类、创新创业类四个子模块,旨在拓宽学生知识面,促进文理交叉、理工结合,约10学分,160学时左右。

2.学科共同课平台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反映专业发展学科前沿的基础知识。学科共同课设置坚持学科基础性、系统性、学术性、拓展性、宽口径原则,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所划分的专业类设置学科基础课程,相同专业类的各专业学科共同课程由专业所属二级学院统一设置,原则上保持相同。学科共同课平台约24学分,384学时左右,约占总学分的15%

3.专业课平台应体现各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培养学生具有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专业课平台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两个模块,必修课的课程设置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2012年)中的各专业主要课程为主(学科共同课平台已含的课程除外)。专业课要把握核心(主干)课程,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学校实际,凝练特色,以有限的课程来覆盖日益增长的知识面。

专业课平台约36学分,576学时左右,约占总学分的23%;其中:必修课约20学分,320学时左右;选修课约16学分,256学时左右。

4.实践教学平台应涵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中要求学生必须掌握的专业技能和其它技能。实践教学平台包括入学教育、军事训练、实验实训、专业实习、课程设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社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毕业教育、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第二课堂教育等。

各专业要增加独立实验实训课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及其比例;要把专业实践、中期实习及学年论文环节整合到夏季短学期集中安排。经、管、文、法类专业实践教学约35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3%;理、工、艺类专业实践教学约45学分,约占总学分的27%

各专业在课程设置上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教育,要注意将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注意在专业选修课及实验实训课中开设具有专业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实现创新创业教育覆盖人才培养全过程。

凡列入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必须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课程库里的课程名称和课程代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增设新课程要填写新课程申请表,经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教学部)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使用新课程名称。各专业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若非本学院所属课程,需与相关二级学院进行沟通,方可设置。

各专业培养方案课程实施按本科4年基本学制安排,并以附表形式列示。

(五)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是培养应用型创新人才的重要途径,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有对本专业人才培养实践环节整体安排和相应要求。

(六)科学研究

结合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专业实习、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活动,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探讨和科学研究,使学生逐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提高学生科学研究能力,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及课外科技创新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学术能力。

(七)第二课堂教育

实施第二课堂培养计划,将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学术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活动、获得全国和全省的水平测试及行业证书等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使课内培养与课外培养相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第二课堂教育形式可参见《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各二级学院应制订《****专业第二课堂培养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实施。

(八)成绩考核

学生成绩考核按《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九)  毕业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规定学分,并符合各项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  各二级学院院长是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教学副院长具体组织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二级学院要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组,并按专业组织培养方案修订小组,具体实施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程序如下:

    1.修订小组理清编制思路,调研其他高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最新培养方案,深入分析研究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定位以及学生知识、能力、素质要求,结合教育部各教指委指定的核心课程,精心整合和优化课程体系,完善实践教学内容体系,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2.修订小组征求相关专家学者、用人单位、学生意见,使方案不断完善。

    3.二级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包括对培养方案总体评价以及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体系、实践教学等项目的评价,并经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

    4.各二级学院向教务处提交培养方案修订稿,须有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副院长、学院院长三人签字。

    5.教务处进一步组织专家论证,并将专家意见反馈至学院。学院据此进一步修订。

    6.教务处将各学院修订后的方案提交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或校领导审定。

    7.教务处负责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定稿汇总并编印成册。

六、本指导意见从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七、本意见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西安财经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8)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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