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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 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作者: 时间:2016-10-20 点击数:

西财院发〔2016〕18号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意见(2014—2020年)》,《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的意见》(陕教高〔2015〕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6年“陕西高校教学名师引领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学名师培育,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教师培养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及陕西省实施意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落实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为基础,以健全“培养—选拔—应用”机制为核心,以名师工作室、名师基金、名师风采讲堂为抓手,打造教学名师梯队,引领我校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整体提高,为建成特色鲜明高水平财经大学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从2015到“十三五”末,全面落实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按照分类指导原则,培育培养校级教学新星20名、校级教学名师10名;省级教学名师5-8名,形成高水平教学名师梯队;建设省级教学名师工作室10个、校级教学名师、教学新星工作室5个,同时设立西安财经学院教学名师基金;每年开展省级、校级教学名师风采讲堂. 覆盖主要二级学院(部),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引领作用。

三、建立名师引领计划工作新机制

按照教育厅“实施意见”精神,建立教学名师“培养-选拔-应用”工作新机制:

(一)加强教学名师培养。学校每年组织校级教学名师和教学新星评选,负责省级教学名师的遴选和推荐工作,建设教学名师队伍,同时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体,建设教学新星队伍,构建省校两级名师和名师与新星两类的教学名师梯队。教学名师在学科教学中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定期开展教学方法研究、教育成果培育和相关学术交流活动,为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和教育发展献计献策;在实践中瞄准学科专业前沿,提高教学能力,并总结推广自身教学工作经验,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结合学校实际,探讨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发挥专业引领作用,为教育教学决策提供咨询平台。

(二)开展教学名师选拔。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坚持基础课、专业课并重的原则,根据教育厅和学校文件,公开公正选拔教学名师。突出教学实绩,教学名师必须是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优秀教师。“十三五”期间实现国家级教学名师零突破。

(三)建立一批“名师工作室”。学校按照教育厅工作要求,组建一批“名师工作室”,十三五期间拟建立10-15个“名师工作室”,为教学名师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严格评选程序,明确工作室基本构架、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

国家级教学名师工作室,学校提供30平方米的办公场地;省级教学名师,学校提供15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学校对建立名师工作室的名师和团队设立教学名师基金,其中国家级教学名师基金启动费50万元,省级教学名师基金启动费5万元。基金启动费用于资助名师开展工作和名师梯队的建设,如资料费、调研费、会议费、软件及开发费等,并按照学校经费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

四、教学名师工作职责与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在学校教学工作中骨干引领作用,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

(一)以教学名师为带头人、中青年教师为主体,汇聚不同职级、不同年龄结构的优秀教师,建设教学名师团队,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能力的持续提升。

(二)在校内,做好传、帮、带,承担教学改革、示范课、资源共享课、慕课(Mooc)、微课、教学观摩等任务,凝练形成优质课程群、优秀教材群、优秀教学成果等优质资源体系。

(三)与兄弟院校之间共建共享名师观摩课、示范课、资源共享课、微课等资源,跨校聘任名师授课或专题讲座。

(四)与学校教师发展中心联合组织不同学科专业的名师,开展青年教师培训;积极参与教学名师教育改革论坛、教学方法研讨、名师培养对象授课竞赛等活动。

(五)依托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平台,教学名师需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名师风采讲堂”活动,讲授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启迪教学改革思路、研讨教学方法与内容创新,每年一届,100%覆盖所有院系。

(六)依托学校教学资源平台,教学名师需带领学校中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

(七)围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等相关问题,教学名师以第一作者署名发表或指导学校青年教师发表教学研究论文。

五、组织保障

(一)组织领导。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是教学名师引领计划方案的实施主体,应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规划、聚集资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确保计划顺利实施、收到实效。成立教学名师引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和人事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处长和人事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党政办、工会、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国资处、后勤集团、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二)落实工作考核。学校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项目以及职称评聘、工作量核算、聘期薪酬分配等方面向教学名师倾斜,同时建立教学名师工作考核制度,督促履行职责。每年11月,每位教学名师要向学校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学校将对教学名师进行综合考评,持续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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